給付不能

給付不能(Unmöchlichkeit der Leistung)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給付不能是指給付對債務人(主觀不能)或者對任何人(客觀不能)均成為不可能,廣義的給付不能還包括給付嚴重困難,也就是雖然給付是可能的,但債務人存在嚴重困難(包括費用過巨的給付和不可期待的專屬人身的給付二類)的情形。由於狹義的給付不能與給付嚴重困難的效力相似,因此廣義的給付不能將二者均包括在內。

給付的內容不可能實現,德國法上的稱謂。《德國民法典》第306條規定,以不能的給付為標的的契約無效。給付不能包括事實不能與法律不能,全部不能與部分不能,永久不能與一時不能。
此外,德國法還特別規定了兩種典型的給付不能的類型:(1)以將來財產為讓與或設定用益權的契約構成給付不能,該契約無效;(2)關於生存第三人的遺產契約構成給付不能,契約無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