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喇·尼堪

納喇·尼堪(?—1660年),世代居於松阿里烏喇。清太祖時期歸順後金,賜號“巴克什”。

少年時代跟隨皇太極出征作戰,順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定鼎燕京,尼堪因功被授予二等。順治十年(1653年),順治帝以尼堪老,進二等,致仕。順治十七年(1660年)逝世。

基本介紹

  • 本名:納喇·尼堪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滿族
  • 出生地:遼東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1660年
  • 主要成就:跟隨皇太極作戰,清朝入關時有戰功
人物生平,天命時期,天聰時期,崇德時期,入關之後,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天命時期

尼堪,納喇氏,世居松阿里烏喇。太祖時來歸,賜號“巴克什”。旗制定,隸滿洲鑲博爾晉等率師伐虎爾哈部,收五?白旗。
初以說降蒙古科爾沁部,授備御。天命十年,偕侍百戶以還,上郊勞賜宴。
清太宗皇太極即位之後跟從皇太極攻打明朝,攻錦州,有功。

天聰時期

天聰七年(1633年),從諸貝勒按獄蒙古諸部,天聰初,擢一等侍牛錄額真阿什達爾漢以所齎敕二十道付尼堪,尼堪以授從者,失其九。所司論劾,罰如律。蒿齊忒部台吉額林等來歸,命尼堪往迎。
天聰八年(1634年)正月,收其部落戶口、牲畜以還。七月,上伐來歸,命尼堪還盛京安置。時鄭親王濟爾哈朗留守,使尼堪偕卦爾察、?明,道遇察哈爾部席特庫率兵十二人偵明兵。明兵適至,奮擊敗之,逐至遼河,凡三戰,斬馘百餘,明兵引退。
天聰九年(1635年),從貝勒岳託戍歸化城,土默特部私與明通,岳託使尼堪及參領阿爾津伺塞上,得明使四輩、土默特使十輩,皆執以歸。尋與英俄爾岱等使朝鮮。

崇德時期

崇德元年(1636年)六月,授理籓院承政。崇德二年(1637年)正月,皇太極討伐朝鮮,既克其都,命尼堪及吉思哈、葉克舒帥師?護科爾沁、扎魯特、敖漢、柰曼諸部兵伐瓦爾喀,將出朝鮮境,朝鮮兵屯吉木海,阻師行,尼堪督兵進擊,大破之,斬平壤巡撫。既,朝鮮兵二萬餘人復來追襲,尼堪等設伏誘敵,殲萬餘人。敵遁,據山巔立柵拒守,師圍之三日,遂下。降哈忙城巡撫及總兵副使以下官,獲牲畜、布帛諸物無算。進略瓦爾喀部,以所獲畀蒙古諸部兵,尋引師還。復偕阿什達爾漢使科爾沁、巴林、扎魯特、喀喇沁諸部頒赦詔,會諸部王貝勒清庶獄。
崇德三年(1638年)五月,坐讞獄科爾沁失實,解任。七月,授理籓院右參政。崇德四年(1639年),伐明,徵蒙古諸部兵,兵至不如額,命尼堪使科爾沁、喀喇沁、土默特諸部詰責。
崇德五年(1640年)四月,上以尼堪充副任使,授三等,編為八牛錄。七月,復命徵蒙古諸部?甲喇章京。復命安集索倫、郭爾羅斯兩部新附之兵伐索倫,簡其軍實。

入關之後

順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定鼎燕京,尼堪論功,進二等。順治二年(1645年),從豫親王多鐸下河南,將蒙古兵自南陽趨歸德。
順治四年(1647年),論功,進三等,降州一、縣四。論功,進一等。三年,從多鐸討蘇尼特部,大破其等阿思哈尼哈番。遷理籓院尚書。
順治六年(1649年),喀爾喀使至,餽睿親王多爾袞馬,巽親王滿達海以為言,尼堪啟王,王曰:“如例云何?”尼堪曰:“外籓職貢,例不當餽諸王。”王惡其語侵己,令內大臣議罪,奪其俸。三遇恩詔,進三等精奇尼哈番,世襲。
順治十年(1653年),上以尼堪老,進二等,致仕。順治十七年(1660年),卒。

史籍記載

《清史稿·列傳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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