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藍的構成

紅、黃、藍的構成

《紅、黃、藍的構成》是創作於1930年的一幅世界著名油畫,是蒙德里安的“新造型主義”的代表作之一,規格是45×45厘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黃、藍的構成
  • 類別:油畫,名畫
  • 年代:1930年
  • 作者:蒙德里安
  • 規格:45×45厘米
基本信息,簡介,

基本信息

【名稱】紅、黃、藍的構成
【類別】油畫 、 名畫
【年代】1930年
【作者】蒙德里安
【規格】45x45厘米
【屬地】蘇黎世私人收藏

簡介

在《海堤與海》組畫中,所有曲線的痕跡都消逝殆盡,直線統帥了畫面。雖然,形式因素越來越顯示出其自身的生命力,然而蒙德里安並未感到滿足。他後來曾這樣寫道,“看著大海、天空和星星,我通過大量的十字形來表現它們。自然的偉大深深打動我,我試圖表達那種浩瀚遼闊、寧靜和諧、協調統一……但是,我感到我仍然象一個印象派畫家那樣,表現的是某種特殊的感受,而不是真正的現實。”
他的所謂“真正的現實”,就是隱藏在自然表象之下的“純粹實在”。對於熱衷通神論的蒙德里安來說,自然界的一切物象,無論是山水、樹木,還是房屋建築,都有其潛在的“純粹實在”。雖然自然物外觀各有差異,然而其實質卻是相通的。畫家的任務就是在畫中把那隱秘的純粹實在和普遍的相通性揭示出來。
他的這種思想,隨著他與荷蘭數學家、哲學家蘇恩梅克爾的交往而日益成熟起來。
1916年,蒙德里安在拉倫偶然遇上蘇恩梅克爾。此後,二人便經常會晤,並熱烈交流思想。蘇恩梅克爾是一位曾做過天主教牧師的通神論者,他提出了一種新柏拉圖體系的哲學思想,稱作“實證神秘主義”(Positive Mysticism,亦譯為“積極神秘主義”)或“造型數學”(Plastic Mathematics)。對於這兩個看上去似乎毫不相干的名詞,他這樣解釋道:“造型數學以創造者的觀點看,意味著真正的有條不紊的思想。”而實證神秘主義則指出一種創作法則:“我們現在研究著把我們想像中的現實轉變成可以為理性所控制的結構,以便隨後在‘一定的’自然現實之中重新發現這些相同的結構,從而憑藉造型視覺去洞察自然。”(赫伯特·里德著,劉萍君譯:(現代繪畫簡史),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第112頁。)蘇恩梅克爾稱,他的新哲學體系能夠使人們“通過冥想深入自然,透察現實隱秘的內在結構。”他說,大自然“雖然在變化中顯得活潑任性,基本上總是以絕對規律性來經常執行任務的,意即以造型的規律性來起作用。”(赫伯特·里德著,劉萍君譯:(現代繪畫簡史》,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第112頁。)關於造型的規律,他指出,自然中相互對立的一對對要素,如積極與消極、男性與女性、空間與時間、黑暗與光明,等等,都可以通過簡化而壓縮為水平線和垂線。在他看來,這兩種線與宇宙的力量是相通的——垂線與太陽的照射有聯繫,水平線則與地球繞太陽的不變運行相關聯。蘇恩梅克爾對色彩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僅有三種原色存在,而三原色均具有象徵的意義——黃色象徵陽光的四射運動,藍色象徵著天空的無限延展,紅色則是中性和搭配色,是“黃和藍晨曦時的細語交談”。
蘇恩梅克爾的思想,對於蒙德里安來說是一種重要的啟示。它提供了所有其他抽象藝術的先驅者都未能發現的東西,即一種途徑,一種使一幅畫被賦予精神意義,而與外在世界毫無瓜葛的途徑。抽象作品本身所具有的象徵性,使它與裝飾圖案迥然不同,這也是作品自身所固有的特質。根據蘇恩梅克爾的思想,這是因為精神可以“通過純造型的因素,諸如原色,以及黑暗與光明、水平線與垂線的對比,而得到最佳的表達。”
蒙德里安用了一兩年時間,把這些思想運用於他自己的繪畫實驗,創造了獨特的幾何抽象的繪畫語言。他排除了所有的曲線而起用直線。他把有色的長方形置於白底上,並以一種覆蓋整個畫面的直線格線把它們框起來。到1921年,他最終發展出那種簡化和提煉到極致的幾何抽象圖式:三種原色、三種非色(黑、白、灰),以及“水平線——垂線”的格線結構。通過這種圖式,蒙德里安尋求諸視覺要素之間的絕對平衡。其作品的每一構成要素都經過精心推敲,被謹慎安排在適當位置,顯得恰到好處。
這幅作於1930年的(紅、黃、藍的構成)是蒙德里安幾何抽象風格的代表作之一。我們看見,粗重的黑色線條控制著七個大小不同的矩形,形成非常簡潔的結構。畫面主導是右上方那塊鮮亮的紅色,不僅面積巨大,且色度極為飽和。左下方的一小塊藍色、右下方的一點點黃色與四塊灰白色有效配合,牢牢控制住紅色正方形在畫面上的平衡。在這裡,除了三原色之外,再無其他色彩;除了垂直線和水平線之外,再無其他線條;除了直角與方塊,再無其他形狀。巧妙的分割與組合,使平面抽象成為一個有節奏、有動感的畫面,從而實現了他的幾何抽象原則,“藉由繪畫的基本元素:直線和直角(水平與垂直)、三原色(紅黃藍)和三個非色素(白、灰、黑),這些有限的圖案意義與抽象相互結合,象徵構成自然的力量和自然本身。”
蒙德里安將他的新型繪畫稱作“新造型主義”,並專門寫了一系列文章來詮釋這個名詞。他是從蘇恩梅克爾那兒借用的這一術語。在他看來,新造型主義比浪漫主義和表現主義優越,因為它使藝術超越個人,而蒙德里安的主要宗旨便是在藝術中消除自我。藝術所表達的東西,應是藝術家對其所處世界的不自覺的反應,是那存在於我們所有人心靈深處的宇宙之力。新造型主義藝術的宗旨,便是獲得和諧與平衡;失去和諧與平衡便會產生悲劇,而這是“對人類的詛咒”。從而,蒙德里安的藝術必然顯示出一種烏托邦的色彩,正如他所說:“新的觀看方式……猶如其導向新的藝術那樣,必須導向一種新的社會;一種兼具兩類等值因素(即物質與精神)的社會,一種和諧而平衡的社會。”他的繪畫,提供了這—宇宙和諧的完美範例。它們平衡、有序,樂觀,展示了非躁動的、寧靜而清澈的人類本性。“在充滿生機的抽象的現實中”,蒙德里安稱,“新的人類發展已超出了懷舊、欣悅、狂喜、悲傷、恐懼等感情的作用範圍:美使感情永恆,在這感情中,這些情感被表現得純淨而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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