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兒酒

米兒酒

米兒酒,亦稱糜兒酒、朱酒、黃酒、蘆酒等。就是使用大黃米、小黃米制的酒,滿族傳統飲料之一。滿族家庭多以此為祭祀供品,平時亦飲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兒酒
  • 別稱:糜兒酒
  • 主要原料:朱酒,蘆酒,糜子,黃米
  • 是否含防腐劑:否
  • 主要營養成分:糯米,黃米
  • 儲藏方法:封嚴壇口
滿族的先世自古就生活在白山黑水,捕魚狩獵,在冰雪嚴寒之中求生存,飲酒風習久遠。這在我國古籍中多有記載。我國古代少數民族嚼米釀酒法的最早記載是《魏書·勿吉傳》,當時的“矢韋人”能夠“嚼米釀酒,飲之能醉”。《魏書》、《隋書》、《北盟會編》等書都記載了滿族先世均有“嚼米為酒”、“釀味極甜”的記述。《三朝北盟會編》記載:“炊谷為糜,和以麴櫱,須臾成醞,朝釀而夕飲,味少甘,多飲不醉。”據《後漢書·挹婁傳》記載:“有五穀、麻布、出赤玉好貂。”《三國志·挹婁傳》也記有:“有五穀、牛、馬、麻布。”由此可知,早在挹婁時期有五穀時,滿族的祖先就發現了由自然酒到人工釀酒的演變過程。由於用黃米熬粥再加入嘴嚼的山上野大麥作曲發酵而成,家庭婦女都會製作,方法簡便易學,因而也就很容易地被傳承下來。
女真皇帝金世宗回里上京(即今阿城)時,宴宗室於皇武殿,君臣歡飲。由於飲酒成風,金朝三令五申限制官員飲酒,違者依例治罪。正隆五年(1160年)海陵王“禁朝宮飲酒,犯者死。”大定14年(1174年),世宗詔猛安謀克“雖聞不許痛飲,犯者抵罪”。又據《大金國志》記載:“嗜酒好殺,釀米為酒,醉則縛之,俟其醒,不爾殺人。”
製作米兒酒的原料是糜子,學名曰“黍”,滿語稱“伊喇”,是一種黏性糧食,其米稱大黃米,是東北特產,而用大黃米釀酒是女真族的獨特習俗。做出的黃酒即是米兒酒,滿語稱“詹沖奴力”,也叫蘆酒、秋酒、湯子酒等,蘆酒的蘆,即蘆粟,俗名黏高粱;秋酒,指秋後釀造的酒;黃酒指酒的顏色是黃色。關於此酒的釀造方法在《扈從東巡錄》中記載:“炊谷為糜,和以麴櫱,須臾成釀,朝釀而夕飲,味少甘,多飲不醉。”又據《柳邊紀略》記載:“滿洲燒酒曰湯子酒,斤銀四分,黃酒斤銀三分。燒酒家為之,惟黃酒多沽飲。”《滿洲老檔》記載:“滿族釀酒、做餑餑都同樣是用小黃米。”由於女真人認為黃酒是個好東西,就用黃酒、燒酒敬神祭祖,並被記錄在薩滿跳神的神詞之中,世世代代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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