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第二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指以一個工作日中勞動者生產的使用價值為界限的勞動時間。

自《資本論》第3卷問世以來,關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兩種含義問題,就處於爭論不休之中。同時的另一個問題即所謂價值轉型問題,也成為國內外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者重點研究的問題。實際上,這兩個問題在解決了勞動概念即腦力勞動是人類一般勞動以後,再做回答,就不是什麼難解的問題了。
一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第一種含義
根據馬克思經濟學原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第一種含義是:以一個工作日中1個標準人生理活動耗費的使用價值為界限的勞動時間。例如,一個工作日的勞動時間是16小時,勞動者(包括他的家庭)的生理活動耗費的使用價值是小麥6公斤,生產這6公斤小麥的勞動時間是8小時,則以6公斤小麥為界限的勞動時間8小時就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第一種含義。在這個例子中,就是1.33小時/公斤小麥。
這就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中論述的形成商品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人的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的勞動時間。
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第二種含義
根據馬克思經濟學原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第二種含義是:以一個工作日中勞動者生產的使用價值為界限的勞動時間。這裡強調的是一個工作日中勞動者生產的(而不是耗費的)使用價值。例如,一個工作日的勞動時間是16小時,勞動者生產了12公斤小麥,那么,這16小時就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第二種含義,作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它還是1.33小時/公斤小麥。
三商品價值
第一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根據商品使用價值中生理活動耗費部分的勞動(也就是馬克思說的必要勞動)規定的時間(8小時),在資本論第1卷中,馬克思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種含義定義了商品價值。由於這裡的“必要勞動”與馬克思定義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中的必要勞動不是一個意思,所以我們把它稱作生理活動耗費勞動,簡稱耗費勞動,以便區別。這樣,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第一種含義,實際上就是耗費的使用價值的勞動的時間。它是商品價值的實體和內在尺度。
商品生產價格
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一個工作日生產使用價值的勞動時間,所以可叫做生產的使用價值的勞動時間。這個使用價值生產的勞動時間實際就是交換價值的實體和內在尺度,它的貨幣形式就是商品的生產價格
五商品價值向生產價格的轉型
研究轉型問題不能離開馬克思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兩種含義的論述。根據我們上面的分析,轉型問題即商品價值向商品生產價格的轉化,並不是像國外學者論述的那么複雜。 轉型問題實際就是耗費勞動價值生產勞動價值貨幣形式的轉化。在這個轉化過程中,是以使用價值的變化為界限的。也就是以耗費勞動的使用價值為界限向生產勞動的使用價值為界限的價值轉化。生產勞動的價值其貨幣形式就是生產價格。
這個轉型過程,介入了使用價值,是通過交換活動實現的。因此商品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轉化為它的貨幣形式,即生產價格形式。在我們上面所舉的例子中,在交換中,6公斤小麥的價值轉化為12公斤小麥的價值。6公斤小麥的價值是8小時,12公斤小麥的價值是16小時,剩餘價值則是8小時。
六交換——轉型的實現過程
商品交換是按照等價原則進行,也就是按照勞動量相等的原則進行。根據我們的研究,勞動量就是勞動生產增殖率。在現實中,勞動生產增殖率是勞動生產率。因此商品交換就是按照勞動生產率相等原則進行交換。假如兩個勞動者甲和乙,甲的勞動生產率是6個單位使用價值/16小時,乙的勞動生產率是12個單位使用價值/16小時。那么,相對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甲就有6個單位的剩餘產品和8小時的剩餘勞動。——這個剩餘勞動的價值即剩餘價值,是在生產中產生而在交換中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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