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流派爵士

第三流派爵士樂這個說法是1957年由作曲家岡瑟.舒勒最先提出的。這種稱呼的意義主要是指這種風格的爵士樂是爵士樂和古典音樂的混合體,是這兩種重要的音樂形式之外的一種音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三流派爵士
  • 時間:1957年
  • 任務:作曲家岡瑟.舒勒
  • 意義:爵士樂和古典音樂的混合體
這種風格的最大的特點是將爵士樂和古典音樂成功地融合在一起,在演奏中大量地採用弦樂並減低了獨奏在爵士樂中的重要地位。這並非是岡瑟.舒勒的獨創,早在二十年代,著名的音樂指揮和作曲家保羅.惠特曼就曾嘗試在古典爵士樂的獨奏和管弦樂隊的弦樂部分之間找到結合點。正像他所說,他想在“爵士樂中製造出二位貴婦人”。在四十年代時,弦樂的使用已經出現在爵士樂隊的演奏中,如阿蒂.肖和斯坦.肯頓都曾進行過這類嘗試。但是在所有的這些嘗試中,弦樂似乎總是處於一個被動的地位,音樂家總是依照自己面前的樂譜演奏或是充當伴奏的角色。
從1949年起,Charlie Parker在自己的錄音中加入了弦樂部的演奏。大約是在五十年代的中後期,更為嚴肅的實踐才大量出現,舒勒,約翰.劉易斯和比爾.羅素是主要的作曲家,他們試圖在古典音樂和爵士樂之間尋求溝通。在五十年代中期,大部分音樂預言家們都相信爵士樂的下一個發展階段必然是一種與古典音樂的融合的形式。但是由於前衛派爵士樂的興起,第三流派爵士樂運動宣告結束。最終這種風格只是在學院派預音樂家圈子裡才能找到一些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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