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理財協定

第三方理財協定是指被處置金融機構作為受託人,與客戶及第三方金融機構簽訂委託理財契約,客戶在第三方金融機構開立證券和資金賬戶,並由第三方金融機構行使監管權的委託理財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三方理財協定
  • 受託人:被處置金融機構
  • 服務:養老計畫、稅收籌劃
  • 對象:那些獨立的中介理財機構
什麼是第三方理財,套用舉例,

什麼是第三方理財

第三方理財是指那些獨立的中介理財機構,它們不代表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卻能夠獨立地分析客戶的財務狀況和理財需求,判斷所需的投資工具,提供綜合性的理財規劃服務。與傳統模式下的金融理財服務相比,第三方理財機構目前在國內提供的服務大致有四種:專業理財規劃建議與諮詢,會員制服務,代銷產品和進行委託理財。在給其客戶指定理財規劃的時候,第三方理財機構不僅僅局限在某個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上,而是要為他們制定其他的投資計畫:如現金規劃、消費支出、教育規劃、養老計畫、稅收籌劃、財產分配等一系列服務。
目前我國以“理財公司”、“投資諮詢公司”等名字成立第三方理財公司達上萬家。在已開發國家,第三方理財方式其實占據著主流位置,美國的第三方理財擁有60%的市場,澳大利亞也擁有超過50%的市場,中國香港大約占30%,中國大陸只有區區1%。

套用舉例

第三方理財協定是第三方理財機構與投資人簽訂的理財契約,第一方是客戶(投資人);第二方是金融機構(比如基金、證券、銀行、信託、保險);是關注客戶的需求比關注產品更重要獨立理財機構,它們不代表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卻能夠獨立地分析客戶的財務狀況和理財需求,判斷所需投資工具,提供綜合性的理財規劃服務。
對於權屬清晰、未被挪用的個人三方監管委託理財,客戶賬戶內資產是屬於客戶所有的財產,不作為清算財產,不納入收購範圍。對於資產被受託金融機構挪用的個人三方監管委託理財,個人債權納入收購範圍,同時追究第三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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