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視角(第三人稱敘述)

上帝視角

第三人稱敘述一般指本詞條

上帝視角乃是敘述視角中,第三人稱視角(第三人稱敘述)的別稱。

第三人稱敘述者如同無所不知的上帝,能夠以非現實的方式不受限制的描述任何事物。如在同一地點的不同時間點展開敘述,或是多個角色的心聲交替出現。這種敘述方式由於沒有視角限制,又稱上帝視角。

(影視作品的視覺內容也是敘述方式的一種)

在網路文學中,“上帝視角”的含義延伸為,明明是以第一人稱進行創作的作品,卻用第三人稱的寫作方式來描寫“我”之外的人物心理活動。角色“我”好像萬能的上帝一般無所不知,故而被批評為是“上帝視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帝視角
  • 又名:第三人稱視角、第三人稱敘述
  • 定義:第一人稱出現第三人稱心理活動
  • 套用:敘事類作品
  • 代表:《未應閒》
  • 出處敘述視角
簡介,模式,上帝般的路線,上帝般的思想,與“凡人視角”的比較,

簡介

上帝視角上帝視角
第一人稱即是以“我”為敘述者,只講“我”參與,“我”看到,“我”聽到的事情。這樣寫局限性很大,情節發展一旦離開我的“視野”,就不得不住筆。所以,在成熟作品中,使用第一人稱敘述的很少,多半是因為主人公有特殊的性格或者異常的經歷。比如《阿甘正傳》和《塵埃落定》,主人公是智障,用他們的眼睛看世界,顯然要比站在正常人的角度看他們更有趣。
在成熟作品中,使用最多的是第三人稱敘述。這其中又分兩類,一類是跟隨著主人公,或者一個(或幾個)敘述者展開故事,只講他參與的,看到的,聽到的事情。比如《神秘島》中的故事,大部分是以新林肯島一行人的視角來敘述。《尋秦記》長達二百萬字,竟然完全跟隨著主人公項少龍的視野展開故事。
這樣敘述局限性也很大。所以,成熟作家多半使用另一種第三人稱敘述,就是“上帝視角”。這個概念的意思是,作者可以寫出故事裡的一切細節,不管從邏輯上講這些細節是否會有人觀察到。比如一個人夢到什麼,想到什麼,某個角色獨自在家時做了什麼,兩個人密談了陰謀,或者去寫根本沒有任何人在場的自然風光等等。前一段故事寫甲軍,後一段立刻轉到對壘的乙軍。
使用這種視角時,作者仿佛書中世界的上帝,可以自由塑造了其中的一切。比如在剛剛上演的電影《南極大冒險》中,幾隻雪地犬在南極基地附近獨立謀生的情節,就是用“上帝視角”敘述的,因為根本沒有旁觀者,或者監視器記錄它們的行為。

模式

上帝般的路線

即作者無法從側面表現任何事情,只能繞過去寫出來,並且帶有極度自我中心的RP傾向。例如描寫A被B偷襲,正常視角的寫法是“A聽到身後的腳步聲,猛回頭,卻被突如其來的大力推倒在地,A嚇暈,恍惚中聽到B的聲音”。上帝視角則是“A站在那裡,B偷偷走近,我回頭,B猛推A,A暈過去,B說”。
當然這只是最淺顯的例子,實際操作很有難度,不但要寫得好像世界每個角落都同時被看,還要夾帶神奇的第一人稱X第三人稱輪流轉換,第三人稱自我讚美,第一人稱YY。(實例:黑夜妖《未應閒》 人物多,情節亂,區分困難,模式重複,人稱紊亂,上帝到不能再上帝。)

上帝般的思想

如果第一種模式只是造成閱讀和理解上的極大困難,那么這一種,除了兼備第一種的優點之外,還凸顯出極端自戀和唯心主義的巨大雷點,以此就能劈你個準,不愧為時下的主流雷。
上帝視角上帝視角
其實上帝般的思想是很好理解的,就是無限的自戀,無限的被戀,無限的 。主角天下無敵美貌天下無敵好運氣,喜歡他/她的人天下無敵多,然後主角就這樣被喜歡著喜歡著……天下無敵了。而且,文中出場的人物出場道具,除了反派角色和茅坑,一律美得似魔似幻風中凌亂,獨一無二宇宙NO.1。

與“凡人視角”的比較

和“上帝視角”相比,另外兩種主要的敘述方式可以稱為“凡人視角”。即使角色是一個英雄人物,即使他極聰明,極有洞察力,沒看到就是沒看到。即使寫一個法力無邊的巫師,或者一個有思維透視功能的人,他也不可能全知周圍的一切。
上帝視角上帝視角
如果本文讀者中有從事過編輯工作的朋友,會有這樣的經驗:初學者投來的小說稿,第一人稱敘述占了極大比例,初學者最喜歡講“我”看到的一切(有許多初學者的小說其實就是作者本人的經歷)。
而到了成熟作者那裡,“上帝視角”才成為普遍現象。初學者往往並沒有嚴密的構思。他們在小說里使用第一人稱時,顯得結構鬆散,嘮嘮叨叨,夾雜著大量的個人感情發泄,作品可讀性很低,以至於有的商業文學刊物在徵稿啟示上直接標明,本刊拒絕第一人稱敘述的作品。大部分刊物不標明,但編輯私下裡會說,他遇到第一人稱敘述的作品就甩到一邊,先看用第三人稱講的故事。
為什麼初學者如此熱衷於第一人稱敘述呢。因為他們多半沒有受過文學訓練,只是把生活中原本的敘述習慣直接帶到小說寫作中來。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講述一件事情,既可以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第一人稱敘述),也可以從中立角度出發(第三人稱敘述)。但哪個使用得更多呢?和文藝作品相反,恰恰是第一人稱敘述!因為現實中的我們無法知道一個事件的全貌,無法了解在眼睛和耳朵範圍外的細節。
通常情況下,文藝作品總顯得比生活精彩。人們是願意晚上看電視劇呢?還是和家人長談白天發生的事情呢?大部分人還是選擇了前者。一個上了年紀的女觀眾,可以為愛情劇落淚,但很少被身邊的人和事感動的落淚。一群同事湊在一起,可以議論一部流行電影,而不議論身邊的瑣事。
這種精彩和“上帝視角”有極大關係:作者可以自如地敘述一個事件里的各種細節,自由地把它們拼湊剪輯,以顯示出某種意義。比如,畫面遠處一男一女在熱吻,近處一個女人邊旁觀邊落淚。房間角落裡一枚定時炸彈在倒計時,房間裡不知情的人過著正常的生活。作為觀眾,我們可以看到這一切,從而被激發出相應的情緒。或者,編導對著一件物品給出特寫鏡頭,以顯示它有特殊意義。
而在生活中,我們卻只能從自己的角度,凌亂地、片面地、事無巨細地觀看一個事件。在大部分情況下,我們看不到一個事件的開始和結束,只能看到一團亂麻。如果我們把自己當成“生活劇”、“現實劇”的觀眾,我們只能看到一個個人在眼前匆匆上場又下場,人和人之間,事和事之間缺乏清晰的聯繫。總之,我們眼裡的世界支離破碎,紊亂無序。即使是一位技藝嫻熟的作家,他可以在作品裡建立一個有秩序的,有意義的世界,但他仍然要過著無序的,零亂的生活。
然而,人的心理生來具有“閉合”傾向,“自組織”傾向。即把散亂的觀察材料組織在一起,形成某些聯繫,構成某種意義。有的人能夠保持客觀,通過不斷擴大自己觀察範圍來滿足這個要求。但相當多的人並不具有這樣的自覺性,他們只是靠想像,臆測來彌補觀察的不足,在胡思亂想中把“凡人視角”擴展為“上帝視角”,自以為了解所處事件的一切,自以為了解親朋好友身上發生的一切,直到某件事大吃一驚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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