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若

章浩若

章浩若,字懋宣,1916年2月出生,江西新建縣吳城鎮(今永修縣吳城鎮)人。其三姐章亞若(字懋李)為蔣經國的妻子(章孝嚴章孝慈之母)。1934年,章浩若因組織同學紀念“五四”運動,並發表抨擊時政的言論,被南昌市警察局拘捕關進看守所,後被勒令退學。1969年被迫服毒自盡,終年53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浩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江西省新建縣吳城鎮
  • 出生日期:1916年2月
  • 畢業院校山東大學
人物經歷,結局,

人物經歷

章浩若,1916年2月出生於江西新建縣吳城鎮,出生不久,隨父遷居南昌市。幼時聰穎睿智,曾受過良好的家教,6歲入江西省立第一中學附屬國小讀書,之後考入江西省立第二中學讀國中,轉入江西省立一中高中班讀書。在讀初三時曾閱讀左翼文藝及政論書刊,接觸了新思想,是江西省省立一中學生自治會的領導成員之一,發表過反帝反封建、針砭時弊的言論。被南昌市警察局拘捕關進看守所後被交保釋放。校方勒令其自行退學。
章浩若退學後,與友人李海流等辦起了雜誌。該雜誌因文章內容有觸犯當局的禁令之處,僅出兩期即被查封。l935年,章浩若以同等學歷身份進入山東大學當試讀生。1936年山東大學發生“五二九”事件後,章浩若棄學回南昌進《捷報》報社當副刊編輯。
抗日戰爭爆發後,章浩若辭別父母和妻兒與熱血青年一道奔赴武漢,先在抗日救亡宣傳隊工作,後專為報社撰稿。l938年加入范長江領導的中國青年新聞學會,以會員身份充當戰地記者,深入戰區採訪,其通訊稿以筆名司徒宣發表在重慶的《新蜀報》上。同年7月,章浩若在河南省南陽採訪國民黨八十九師時,被該師師長張達(即張雪中)挽留。作為八十九師師部秘書、少校附員,主管文化教育和演劇隊工作,參加過鄂北戰役、江西瑞昌戰役。1939年89師劇團改編,一度隸屬於郭沫若主管的第三廳下屬的抗戰演劇隊第四隊,章浩若任中校隊長。1943年,章浩若率抗戰演劇團第四隊回到洛陽。後來,演劇四隊擴編為第一戰區政工大隊,章浩若升為上校大隊長,曾親自導演《雷雨》、《原野》、《桃花扇》等劇目。1944年“中原之戰”結束後,章浩若被列為編餘,人國民黨第三方面軍軍官總隊,駐貴陽。1945年3月,經張雪中推薦,章浩若被國民黨貴州省主席楊森委任地方行政工作。1946年12月初,章浩若因為得罪楊森而辭職。
1947年5月29日被委任為法庫縣代縣長。8月25日起任縣長。同年10月初,章浩若辭去法庫縣長職務,回到江西南昌。
1948年初章浩若被國民黨第七綏靖司令張雪中委以上校參議兼總務處長。1949年初,章浩若被委任為浮梁縣(景德鎮的市轄縣,時為江西省第五行政區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地)縣長,2月20日赴任,4月27日,人民解放軍解放浮梁。5月1日,章率部繳械投降。章浩若投降後,曾一度被軟禁、審查。10月,章浩若回到南昌。到南昌後曾有人勸章浩若去香港轉逃台灣。章浩若感到共產黨政策符合青年時代的思想傾向,決定留在大陸,並寫信叫已到台灣的家屬返回。1950年初,章浩若面見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席邵式平,請求分配工作。章浩若先後在省文聯輔導部、省地方劇院任職。在劇務工作中編創的作品有《芸娘》、《打狗勸夫》、相聲《救火》等,導演過的劇目有《七巧姻緣》、《嫦娥》等。章浩若在創作中的筆名為湯銘。1950年春節前夕,已在台灣新竹定居的章浩若之妻子攜長子及3個女兒冒險返回南昌。
1950年11月,章浩若因歷史問題被錯誤拘捕。1953年4月27日,被錯判十年徒刑,押到東北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勞改農場勞動改造。1969年被以所謂的“四類分子”身份下放到江西省弋陽縣圭峰公社楊橋大隊毛洋村勞動改造。8月,他被人誣陷組織“反共青年近衛軍”組織。“專案”人員找章浩若交待“問題”。章浩若感到有口難辯,被迫服毒自盡,終年53歲。

結局

1973年,弋陽縣委辦公室認定所謂“反共青年近衛軍”組織為假案,予以否定。1978年,弋陽縣委決定為章浩若平反昭雪。1985年5月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章浩若的原判案進行了複查、平反:撤銷江西省法院1953年刑事判決書;對章浩若按起義投誠人員對待;原判沒收的財產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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