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閱兵

空中閱兵

空中閱兵,是國家對空中武裝力量進行檢閱的儀式。

《中國人民解放軍佇列條令》規定:空中閱兵,由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委員及軍級以上單位軍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員授權的指揮員實施;通常由一人檢閱。空中閱兵通常與陸上閱兵或者海上閱兵結合進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中閱兵
  • 屬性:國家對空中武裝力量進行檢閱的儀式
閱兵許可權,組織指揮,組織實施,相關詞語,

閱兵許可權

空中閱兵,由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委員及軍級以上單位軍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員授權的指揮員實施;通常由一人檢閱。
空中閱兵通常與陸上閱兵或者海上閱兵結合進行。

組織指揮

結合陸上閱兵或者海上閱兵組織空中閱兵,在閱兵聯合指揮機構領導下,由空中梯隊指揮機構(空中指揮員)負責閱兵的組織指揮。
單獨組織空中閱兵,應當建立相應的指揮機構,設閱兵指揮和副指揮,負責閱兵的組織指揮。

組織實施

(一)閱兵準備
1.受閱機場
受閱飛機(直升機)原則上集中部署,通常同一梯隊集中部署於同一機場,同一機型集中部署於同一機場,或者同一部隊集中部署於同一機場。空中各梯隊應當預選必要的備降機場和機動機場。
2.基準航線設定
空中閱兵應當設定基準航線,由加入點、調整點、受閱點、退出點連成直線構成。基準航線的方向與閱兵台朝向垂直,在閱兵首長視野正前方由左至右通場。受閱點位置遠近適宜,保證良好的通視效果,通常在閱兵台正前方400米至1000米之間。加入點至調整點之間的距離、調整點至受閱點之間的距離、受閱點至退出點之間的距離,按照軍兵種有關規定執行。
(二)閱兵首長接受空中指揮員報告
空中梯隊先頭通過受閱點時,空中指揮員可以通過無線電台、視頻傳輸等地空通信設備,向閱兵首長報告:“×××(職務)同志,空中梯隊請您檢閱”。
(三)接受首長檢閱
1.受閱航空兵的編隊
受閱航空兵的編隊,通常按照先固定翼飛機後直升機、先作戰飛機(直升機)後支援保障飛機(直升機)的順序確定,以梯隊、中隊形式通過閱兵台。
2.受閱航空兵的隊形
受閱航空兵的隊形,根據閱兵的目的、空域條件和飛機(直升機)種類、數量等情況確定。通常以楔隊、箭隊、菱形隊、橫隊等對稱隊形為主,也可以使用左(右)楔隊、梯隊隊形或者單機;根據閱兵主題,可以增設掛旗、字樣等隊形。
3.編隊內間隔距離
編隊內間隔距離,由閱兵指揮機構根據實際確定。
4.受閱動作設定
根據閱兵主題需要,受閱航空兵可以設定拉彩煙、打紅外彈、開彈艙、放尾鉤等展示動作。拉彩煙動作,通常在空中梯隊出場和末尾時由固定翼飛機實施;當拉煙飛機處於出場位置時,應當在較低高度飛行。打紅外彈動作,通常由空中閱兵末尾中隊實施。飛機開彈艙、放尾鉤等動作,由整梯隊或者整中隊一同實施,通常在加入基準航線前完成,退出基準航線後結束。
(四)檢閱結束
空中梯隊末尾通過受閱點2公里後或者拉彩煙、打紅外彈等動作結束後,空中閱兵結束,各編隊由退出點沿預定航線返航著陸。
結合海上閱兵進行空中閱兵時,飛機(直升機)以與受閱艦艇相同的航向和預定的隊形、高度、順序,從艦艇編隊上空通過,接受檢閱。

相關詞語

陸上閱兵、海上閱兵、碼頭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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