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絲綢之路

空中絲綢之路

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一帶一路”貫通中亞、南亞、東南亞、西亞等區域,連線亞太和歐洲兩大經濟圈,是世界上跨度最大、最具發展潛力的經濟合作帶。當前沿線國家普遍處於經濟發展的上升期,與我國企業開展互利合作、擴大經貿合作的前景廣闊。如果在“海”、“陸”兩個絲綢之路之上,再開創一條“空中絲綢之路”,與“一帶一路”戰略並行,影響將更加深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中絲綢之路
  • 外文名:Silk Road in the air
  • 提出人:習近平總書記
  • 提出時間:2013年
概念說明,問題解決,

概念說明

所謂“空中絲綢之路”,是指通過跨境電子商務網路平台和跨境電子商務產業交易鏈的建設,實現各國的跨境自由貿易。“陸海空”一體化的新絲綢之路發展模式,更符合現代貿易發展的需求,有助於提高中國在世界經濟舞台的話語權。一是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當前,全球經濟成長和貿易、投資格局正在醞釀深刻調整。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將直接帶動我國物流配送、電子支付、電子認證、信息內容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和相關製造業的發展,加快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步伐。二是提高企業參與國際貿易的競爭力。中小製造企業通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向海外進行直銷,其產品的利潤率可以由原來大宗採購下的5%—10%提高到30%—40%。跨境電子商務的相關服務平台能夠提供貿易、金融、外語等專業服務,使過去複雜、專業的國際貿易變得簡化、透明。三是為打造國際品牌提供新的契機。當前我國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儘管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性能優異,但品牌並不為國外消費者所認可。跨境電子商務能夠有效打破渠道壟斷,為我國企業創建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供了有效途徑。

問題解決

開創“空中絲綢之路”,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監管需要制度創新。目前,我國只制定了《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電子簽名法》等少數幾部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跨境電子商務涉及的交易、稅收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方面都沒有專門的規範和標準。國內外的商品、商標體系不互認、標準體系不同步等問題也制約著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二是通關服務亟待改進。對跨境B2B貿易來說,由於大多採用傳統的方式申報通關,檢驗檢疫和通關手續繁瑣,跨境電子商務的時效性難以得到保障。此外,由於我國大多數小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而跨境網路零售又沒有報關單,導致結匯、退稅等都難以操作。三是物流短板制約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實質就是直接連通了製造商和消費者,要完成這樣的“直達”,必須有高效的物流、結匯等快速服務,而我國目前的物流模式難以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為此建議,加強磋商消除貿易壁壘。建立“一帶一路”相關國家自由貿易談判機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規則、條例的研究和制定,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機制,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創造必要條件。
最佳化通關服務。建立對跨境電商企業的認定機制,確定交易主體的真實性並建立交易主體與報關服務的關聯體系。逐步完善直購進口、網購保稅等新型通關監管模式。加快電子口岸結匯、退稅系統與跨境電商平台、物流、支付等企業系統聯網,實現口岸監管的前推後移、分類通關管理。
推進跨境物流業發展。出台跨境物流配送企業服務質量標準,促進跨境物流配送企業提質增效。鼓勵國內物流配送企業與大型國際快遞企業實施多元化合作配送模式,打造高效快捷地“一帶一路”物流體系。
促進我國電商企業發展。積極利用WTO等相關國際組織的標準和協商體系,幫助國內企業處理跨境電子商務貿易糾紛。加強與主要貿易夥伴及相關國際組織的電子商務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套用項目的示範實施。
發揮僑團組織作用。在跨境電子商務建設的大背景下,僑團組織可以提供在金融、法律,政策方面的信息服務,成為協調政企、幫扶企業、整合資源、支持電商及外貿發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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