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法案

《福斯特法案》(又稱《初等教育法》,是19世紀下半期英國頒布的法案。其宗旨是在完善已有的宗教和慈善團體興辦初等教育的基礎上,建立公立的初等教育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斯特法案
背景,主要內容,意義,

背景

19世紀下半葉,隨著英國工業革命的完成,普及義務教育的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主要問題,且當時教育由私人或教會控制,國家沒有對教育的管控權,希望在完善已有的宗教和慈善團體興辦初等教育的基礎上,建立公立的初等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如下:
  1. 國家對教育由補助權和監督權;
  2. 地方設立學校委員會管理地方教育;
  3. 對5—12歲的兒童實施強迫教育(此時並不免費);
  4. 在沒有學校的地方,仍然允許私人在一年內設立學校;
  5. 學校中世俗科目與宗教科目相分離。

意義

《福斯特法案》的頒布,標誌著英國初等國民教育制度的正式形成,之後英國基本普及了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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