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群契約
- 作業系統名:Debian GNU/Linux
- 簡稱: Debian
- 核心: Linux核心
關於 Debian,基本信息,Debian 組織,成員,向自由軟體社群簽下的社群契約,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 (DFSG),Debian 社群契約,
關於 Debian
Debian 計畫是一個致力於創建一個自由作業系統的合作組織。我們所創建的這個作業系統名為 Debian GNU/Linux,簡稱為 Debian。
作業系統是使計算機運行的基本程式和工具的集合,其中最主要的部分稱為核心 (kernel)。核心是計算機中最重要的程式,負責一切基本的調度工作,並讓您運行其他程式。
然而,讓 Debian 支持其他核心的工作也正在進行,最主要的就是 Hurd。Hurd 是一組在微核心 (例如 Mach) 上運行的提供各種不同功能的守護進程。 Hurd 是由 GNU 工程所設計的自由軟體。
我們所創建的這個作業系統中的大部分基本工具來自於 GNU 工程;因此我們把它們命名為 GNU/Linux 和 GNU/Hurd。這些工具同樣都是自由的。
當然,人們真正需要的是套用軟體,也就是幫助他們完成工作的程式:從文檔編輯,到電子商務,到遊戲娛樂,到軟體開發。Debian 帶來了超過 29000 個 軟體包(為了能在您的機器上輕鬆的安裝,這些軟體包都已經被編譯包裝為一種方便的格式) — 這些全部都是自由軟體。
這有點像一個高塔:在最底層的是核心,在核心上面的是所有的基本工具,然後是所有您在計算機上運行的軟體。最後,在這個高塔頂端的就是 Debian — 把每件事情謹慎的組織和配合在一起,使得它們能夠在一起和諧地運作。
基本信息
Debian 組織
Debian 有許多的接整芝牛催入點,並且有眾多的人參仔蘭尋與其中。本頁解釋如何接觸關於 Debian 的具體方面,告訴你誰可能會回應。
成員
Debian 是通過分散於世界各地的成員共同合作建造的。軟體包打包的工作通常是由Debian 開發者嫌霸尋們 (Debian Developers, DD)(他們是一群有完全許可權的 Debian 計畫成端采良員) 以及Debian 維護者們 (Debian Maintainers, DM)負責。你可以從Debian 開發者列表以及Debian 維護者列表找到相關信息以及他們維護的軟體包。
向自由軟體社群簽下的社群契約
Debian 將始終是 100% 的自由軟體 我們制訂一個名為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的標準便於我們判定某項作品自由與否。我們保證 Debian 系統機器附帶的軟體包遵循這些自由軟體的方針。我們將同時支持在 Debian 上開發及使用自由或者非自由軟體的用戶。但是,我們決不讓這個系統依賴於任何非自由軟體。
我們將回報自由軟體社群 當我們編寫 Debian 系統的新的部件之時,我們將使其遵循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的理念。我們將盡最大努力,打造最優秀的系統,以利自由軟體得到最廣泛的使用及傳播。我們將反饋那些作品被我們系統收錄的上游作者,例如缺陷的修正、改良的意見以及用戶的需求等這些信息。
我們絕不隱瞞問題 我們將始終把我們整個的缺陷報告資料庫開放給公眾閱讀。由用戶線上提交的報告,將會很快的出現在其他人的眼前。
我們將優先考慮我們的用戶及自由軟體 我們由我們的用戶及自由軟體社群的需要連民習元所導向。我們將優先考慮他們的厚試格利益。我們將在多種計算環境中支持我們的用戶的操作需要。我們不反對在Debian 系統上使用非自由軟體,我們也不會嘗試向創建和使用這部分軟體的用戶索取費用。我們允許他人,在沒有我們的資金的參與下,製造包括Debian 以及商業軟體的增值軟體包。為了達成這些目標,我們將提供一集成的、高質量的、100%自由的軟體,而不附加任何可能阻止在這些方面使用的法律限制。
哪些作品不符合我們的自由軟體規範 我們明了,某些我們的用戶需要使用不符合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的作品。我們為這些作品,在我們的 FTP 庫中留出了contrib以及non-free目錄。在這些目錄下的軟體包,並不屬於 Debian 系統儘管它們已被配置成可以在 Debian下使用。我們鼓勵光碟製造商閱讀這些目錄下的軟體的許可證,以判斷他們是否可以在光碟中發行這些軟體。所以,儘管非自由軟體並非 Debian系統的一部分,我們仍支持它們的使用,並且我們為非自由軟體提供了公共資源.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 (DFSG)
自由的再次發行
Debian 組件的許可證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將此軟體作為含有若干不同來源的程式的一套軟體集合中的一個組件用於銷售或者捐贈。該許可證不得向諸如此類銷售洪充行為的銷售方索取專利費或者其它費用。
程式必須包括原始碼,而且必須允許以原始碼以及預先編譯好的形式發行。
作品的衍生
許可證必須允許對其所屬作品的修改以及衍生,而且必須允許這些作品在原始軟體的許可證條款下發行。
作者原始碼的完整性
許可證只有在允許補丁檔案隨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一同發行,以便在編譯時修改程式的情況之下,方可限制對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在發行時的修改行為。許可證必須清楚表明用已修改的原始碼編譯而成的軟體,是允許發行的。許可證可要求衍生軟體使用有別於原來軟體的名稱或者版本號。(這是一種妥協,Debian 組織鼓勵所有作者不要限制任何原始碼檔案或者二進制檔案的修改。)
禁止歧視人士或者組織
許可證不能歧視任何人士或者由多人組成的組織。
禁止歧視用途
許可證不能歧視程式可以被用於的任何特定領域。例如,許可證不得限制程式用於商業或者基因研究。
許可證的發行
程式附帶的權利必須適用於程式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客群,無需他們再執行一個附加的許可證。
許可證不能特定於 Debian
程式附帶的權利不能由該程式是否為 Debian 的一部分來決定。如果這個程式從 Debian 中摘取出來,即使在 Debian之外但仍然在該程式的許可證條款下使用或者發行,那么它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客群都將擁有和那些在該程式與 Debian系統結合時被授予的完全相同的權利。
許可證的規定不得污染其他軟體
許可證不得對其他與此軟體一同分發的軟體作出任何限制的規定。例如,許可證不得要求所有與它在同一媒體中一同分發的軟體都是自由軟體。
許可證示例
我們向自由軟體社群簽下的社群契約,其中所陳述的概念是由 Ean Schuessler 提出的。本文是由 Bruce Perens 寫成初稿,並由其它 Debian 開發者在一九九七年六月起長達一個月的電子郵件會議中精煉而成。後來被 收錄作為 Debian 項目所公布的政策。
此後,Bruce Perens 從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中刪除特別提到 Debian 的部份,製成了 開放源碼定義。
歡迎其他組織使用本文檔作為基礎。若您這樣做,請引述 Debian 計畫以給我們一點讚賞
Debian 社群契約
Version 1.1 已於2004年4月26日獲準通過,從而替換了1997年7月5日獲準的Version 1.0。
Debian,也就是 Debian GNU/Linux 系統的製作成員,制訂了Debian 社群契約 (Debian Social Contract)。契約中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 (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 DFSG)的部分,原先目的是宣告我們願意共同遵守的承諾,後來被自由軟體社群所採納,成為開放源碼定義 (Open Source Definition)的基礎。
我們絕不隱瞞問題 我們將始終把我們整個的缺陷報告資料庫開放給公眾閱讀。由用戶線上提交的報告,將會很快的出現在其他人的眼前。
我們將優先考慮我們的用戶及自由軟體 我們由我們的用戶及自由軟體社群的需要所導向。我們將優先考慮他們的利益。我們將在多種計算環境中支持我們的用戶的操作需要。我們不反對在Debian 系統上使用非自由軟體,我們也不會嘗試向創建和使用這部分軟體的用戶索取費用。我們允許他人,在沒有我們的資金的參與下,製造包括Debian 以及商業軟體的增值軟體包。為了達成這些目標,我們將提供一集成的、高質量的、100%自由的軟體,而不附加任何可能阻止在這些方面使用的法律限制。
哪些作品不符合我們的自由軟體規範 我們明了,某些我們的用戶需要使用不符合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的作品。我們為這些作品,在我們的 FTP 庫中留出了contrib以及non-free目錄。在這些目錄下的軟體包,並不屬於 Debian 系統儘管它們已被配置成可以在 Debian下使用。我們鼓勵光碟製造商閱讀這些目錄下的軟體的許可證,以判斷他們是否可以在光碟中發行這些軟體。所以,儘管非自由軟體並非 Debian系統的一部分,我們仍支持它們的使用,並且我們為非自由軟體提供了公共資源.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 (DFSG)
自由的再次發行
Debian 組件的許可證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將此軟體作為含有若干不同來源的程式的一套軟體集合中的一個組件用於銷售或者捐贈。該許可證不得向諸如此類銷售行為的銷售方索取專利費或者其它費用。
程式必須包括原始碼,而且必須允許以原始碼以及預先編譯好的形式發行。
作品的衍生
許可證必須允許對其所屬作品的修改以及衍生,而且必須允許這些作品在原始軟體的許可證條款下發行。
作者原始碼的完整性
許可證只有在允許補丁檔案隨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一同發行,以便在編譯時修改程式的情況之下,方可限制對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在發行時的修改行為。許可證必須清楚表明用已修改的原始碼編譯而成的軟體,是允許發行的。許可證可要求衍生軟體使用有別於原來軟體的名稱或者版本號。(這是一種妥協,Debian 組織鼓勵所有作者不要限制任何原始碼檔案或者二進制檔案的修改。)
禁止歧視人士或者組織
許可證不能歧視任何人士或者由多人組成的組織。
禁止歧視用途
許可證不能歧視程式可以被用於的任何特定領域。例如,許可證不得限制程式用於商業或者基因研究。
許可證的發行
程式附帶的權利必須適用於程式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客群,無需他們再執行一個附加的許可證。
許可證不能特定於 Debian
程式附帶的權利不能由該程式是否為 Debian 的一部分來決定。如果這個程式從 Debian 中摘取出來,即使在 Debian之外但仍然在該程式的許可證條款下使用或者發行,那么它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客群都將擁有和那些在該程式與 Debian系統結合時被授予的完全相同的權利。
許可證的規定不得污染其他軟體
許可證不得對其他與此軟體一同分發的軟體作出任何限制的規定。例如,許可證不得要求所有與它在同一媒體中一同分發的軟體都是自由軟體。
許可證示例
我們向自由軟體社群簽下的社群契約,其中所陳述的概念是由 Ean Schuessler 提出的。本文是由 Bruce Perens 寫成初稿,並由其它 Debian 開發者在一九九七年六月起長達一個月的電子郵件會議中精煉而成。後來被 收錄作為 Debian 項目所公布的政策。
此後,Bruce Perens 從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中刪除特別提到 Debian 的部份,製成了 開放源碼定義。
歡迎其他組織使用本文檔作為基礎。若您這樣做,請引述 Debian 計畫以給我們一點讚賞
Debian 社群契約
Version 1.1 已於2004年4月26日獲準通過,從而替換了1997年7月5日獲準的Version 1.0。
Debian,也就是 Debian GNU/Linux 系統的製作成員,制訂了Debian 社群契約 (Debian Social Contract)。契約中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 (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 DFSG)的部分,原先目的是宣告我們願意共同遵守的承諾,後來被自由軟體社群所採納,成為開放源碼定義 (Open Source Definition)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