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報告

社會責任報告

社會責任報告又稱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等。是企業非財務報告的一種,起源於企業環境報告。在企業公民和企業社會責任迅速流行後,可持續發展報告得到了長足發展,並在2002 年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第二代報告指南問世後逐步占據非財務報告的主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責任報告
  • 類型:報告
  • 又稱: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等
  • 出現:2002 年
社會責任報告現狀,社會責任報告理念,社會責任報告編寫,編寫方法,態度,標準和原則,編寫流程,常見策略,相關案例,建議上升為國家戰略,

社會責任報告現狀

人民網與中國公益研究院聯合發布的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中國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機構數量一直保持著年均20%以上的高速增長,但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仍然缺乏成熟的理念、科學的規劃和有效的溝通。
現狀: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數量顯著增加,政府和協會是主要推動力量
據統計,2012年,我國共發布1705份社會責任報告,其中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1496份,非企業機構發布社會責任報告209份,報告整體數量較上年增長70%。近年來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中國機構數量顯著增加。
這份報告同時指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質量也從起步期進入了成熟期,但質量差異進一步凸顯。總體而言,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及發布報告的狀況比較好。從行業來看,電力、通訊和能源等行業履行社會責任及發布報告的狀況最優。
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另一個特點是,主要推動力量為行業協會及政府主管部門。例如,行業協會方面,為推動紡織企業更好地參與國際競爭,中國紡織工業協會2005年成立社會責任建設推廣委員會,出台了《中國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2005,2008)》並大力推廣實施。
監管機構和主管部門方面,自2006年起,證監會、滬深交易所等陸續發布社會責任相關指引。截至2012年,40%的滬市上市公司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其中包括強制披露公司305家和自願披露公司74家。2009年,商務部也頒布了《外資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性意見》。2010年,工信部把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正式列入其職能。2011年,國家標準委宣布制定社會責任國家標準。目前,發改委、環境部、科技部、民政部等部門也在開展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推廣活動。

社會責任報告理念

社會責任報告(又稱: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等)。根據瀚森國際CSR機構的研究,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是企業非財務報告的一種,起源於企業環境報告。
在企業公民和企業社會責任迅速流行後,可持續發展報告得到了長足發展,並在2002 年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第二代報告指南問世後逐步占據非財務報告的主導。至2002 年,全球250 強企業中,52%都發布了獨立的可持續發展報告。
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歷史不長。第一份報告可追溯至1999 年,殼牌(中國)公司率先發布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之後數年,中石油股份公司、福特汽車、寶鋼股份、中國平安、東芝中國、江西移動也先後加入到這一行列中。2006 年,國家電網發布內資企業首份取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之後,以國有企業為主的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數量猛增,全年共發布報告18 份。2007 年,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仍持續升溫,預計發布報告數量將超過去年同期水平。
調查表明,中國企業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的驅動因素依次是提升公司形象、對政府政策的支持、企業領導者意識和輿論壓力。公眾、消費者、非政府組織和社區對企業報告的壓力作用還很小。企業通過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可以取得提升企業社會象,加強企業與外部溝通、刺激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吸引外來投資、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和提升企業管理績效的作用。但報告在吸引優秀員工、推動企業創新方面的作用並不是很大。中國企業發布報告的主要障礙為企業管理層對報告的認識不足以及利益相關方沒有披露要求。
已發布的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大多依循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制定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及其三重底線原則,從經濟、社會和環境三方面披露企業的相關戰略、政策、管理和績效。運用SustainAbility 的方法對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的評估結果發現,中國報告在績效陳述、治理與戰略方面的描述相對較好,而對管理方面的描述則相對要弱一些,信息的可獲得性和報告審計還做得不夠。其他發現還包括:重污染和中污染企業的報告寫得比較好,而輕污染企業的報告寫得一般;B2B 類型企業的報告質量普遍比B2C 更高。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增長趨勢預計會持續下去。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將各顯身手,外資企業可能會越來越多採用“漢化”這一折衷辦法在中國發布報告。GRI 的G3 指南將成為主要的報告框架,但多數企業很難套用全部指標,一些企業會在G3 的基礎上尋求創新。伴隨可持續發展報告市場的成長,審計等與報告相關的服務行業將獲得較大的發展空間。
未來,中國報告企業的工作重點是擺脫“報告止於報告”的束縛,將報告內容化為實際行動,並將報告作為企業管理體系的一部分,這可以幫助企業在報告過程中發現商業價值。另外,中國企業也要以報告為媒介,促進與利益相關方的對話。中國企業的利益相關方則需要學會充分挖掘報告披露的有價值的信息,並有效地使用好這些信息,爭取達到影響企業價值的效果,以便創造“認真編制-有效利用”的良性循環。
全球報告調研項目組對全球50家領先企業的可持續報告進行了調查。這些報告都經過項目組非常嚴格的識別、分類評價、分析和總結評價四個階段的調查審核。該項目組的評價和分析指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治理與戰略(共12個指標),衡量企業是否清晰地描述他們與經濟、環境和社會有關的活動;企業可持續發展治理結構;和可持續發展融入企業戰略的程度;管理(共9個指標):衡量企業對實施過程的報告情況,主要包括:報告企業內部管理體系及動機描述;報告企業對外部利益相關者和市場條件的影響;績效描述(4個指標):衡量企業對重大事件表現的報告程度;開放性與審核(4個指標):衡量企業報告對公共的開放程度,包括公眾對報告信息的信任程度等。調研項目有如下重大發現:昨日的風險可能是明天的機會。一些企業已經在可持續發展看作進步和商業創新的途徑,尋求戰略革新和市場重造,為將來發展尋求機會。財務市場歡迎可持續信息披露。
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包括一些SRI基金,非常重視可持續信息。可持續發展正逐步融入管理程式。公共政策活動的信息披露依然薄弱。國際框架為報告提供了一致性的可能。千年發展目標正在為20%的調研企業所採用,企業對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內容,已經有了一些共識。G3標準也為報告標準化提供了一個可能方向。2011年6月19日國資委表示,根據計畫,121家中央企業2012年都要對外公布社會責任報告。

社會責任報告編寫

編寫方法

如何編制一份高質量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使其不僅要在內容上具備可讀性強、便於與利益相關方溝通,又能突出企業特點,已成為企業社會責任部門負責人考慮的重點之一。瑞森德通過實踐總結出了編制高質量CSR報告的3個要點,即態度、標準和原則,以及流程。

態度

編制高質量CSR報告的首要前提是要正確理解和正確看待CSR報告。
在上世紀70年代,傳統的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帶來一系列問題,如員工權益被侵犯、環境污染、產品質量問題等。社會運動和勞工權益保護隨之興起,以此為背景,企業開始在僱傭員工時明確勞工權益,同時發布雇員報告。到90年代,勞工和環保方面的立法日趨完善,公眾消費和環保意識逐步增強,在一些非政府組織的推動下,環保運動蓬勃發展。在政府、公眾和非政府組織的多重壓力下,企業在權利擴大的同時承擔了一定的環境責任。而到21世紀初,可持續發展理念和企業社會責任理念開始廣泛傳播,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宣稱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投資者開始關注企業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從而能夠全面評價企業面臨的風險。企業發布CSR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遂成為全球趨勢。
在我國,定期發布CSR報告逐步成為企業無法迴避的一項工作。一方面,政府主管機構出台了各種政策,引導企業發布CSR報告;另一方面,行業協會及專業研究機構發布行業指引和編制指南,支持企業編制和發布CSR報告。此外,媒體、公眾等也在推動和影響CSR報告發布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各方力量的推動下,發布CSR報告已成為企業面臨的必然選擇。
但是,不少企業的負責人對CSR報告的認識仍存在誤區。有些企業認為CSR報告是粉飾企業形象的公關宣傳手冊;還有些企業認為CSR報告是企業業績展示和自我表揚的工具。從企業社會責任基本的概念來看,企業社會責任是指除了股東以外,企業還要承擔起對員工、消費者、環境、社區等利益相關方的責任,涉及企業運營的方方面面。從人力資源的角度來看,通過關愛員工、培訓員工、組織員工進行志願服務等CSR行動,能夠增強員工凝聚力、儲備公司人才、培養員工責任感,最終提升公司的人力價值;從市場的角度考慮,通過培育新興市場和公益行銷等CSR行動,企業可以擴大市場規模;而技術進步的角度講,採用新技術、開發環境友好型產品等是保持產品和技術不斷創新的動力。
因此,企業必須認識到:編制CSR報告,實際上是企業價值創造的一部分。企業通過了解內外部環境,將CSR理念整合到企業的經營戰略中,以此實現企業創新,獲得競爭優勢。CSR報告僅僅是這個過程的一個結果。

標準和原則

標準和原則是指CSR報告編制標準、CSR報告編制原則和CSR報告質量控制原則。把握好相關的報告編制標準和原則是保證報告質量的另一個要素。
編制CSR報告可參照的標準很多,國際上包括GRI(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出版的G3標準、AA1000標準,SustainAbility和OECD發布的相關標準,國內也有《上市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編制指引》、《中央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CASS-CSR 1.0)》等可供參考。目前影響最大、套用最多的是GRI標準的第3版(G3),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SustainAbility公司和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於2004年聯合進行的調查和評分,全球非財務報告得分前100名的CSR報告中有92份採用了GRI標準。GRI官方網站所公布的2006年的調查數據顯示,有850多家組織在GRI標準的框架基礎上編制CSR報告。

編寫流程

CSR報告編制的流程包括準備階段、資料採集階段、報告撰寫階段和報告發布階段。將報告編制工作合理安排,控制好工作流程,是確保編制高質量的CSR報告的又一個關鍵性要素。
報告準備階段:CSR報告資料採集涉及到企業多個運營部門,因此對於企業來說,編制一份高質量報告的首要條件是一個明確的組織管理體系。企業可以成立專門的CSR部門,也可以選擇設立CSR報告項目小組的方式來從事此項工作,但必需確保人力資源部、市場部、產品技術部、採購部等部門的全力配合。在明確組織管理體系後,企業可選擇聘請專業人員對企業進行內部培訓,通過培訓,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企業CSR戰略和目標,另一方面確保項目團隊了解工作流程,按時保質地完成資料的收集和加工工作。
資料採集階段:通過對企業內部管理過程和和業務流程的梳理,以及對利益相關方的訪談,蒐集報告資料和關鍵性指標。此階段的重點在於訪談,訪談對象一般包括企業中高層管理者、企業基層員工、供應商、債權人、消費者、媒體和非政府組織。訪談的作用也在於全面了解企業CSR現狀和問題,了解利益相關方的期待並做出回應,這是確保CSR報告發揮溝通作用的重要環節。
報告撰寫階段: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根據預先選定的CSR報告編制依據撰寫報告內容,同時需要確定的是報告設計風格。在內容編寫過程中,企業內部需要及時溝通和反饋,以免遺漏信息。
報告發布階段:仍有不少企業將CSR報告與年報一起發布,但發展趨勢是獨立發布CSR報告。可以考慮將CSR報告的發布和其它CSR行動結合起來,以達到溝通效果的最大化。報告發布的基本要求是發布渠道要多樣化,並及時的宣傳和推廣,以保證公眾及時查閱。

常見策略

由於CSR報告具備一定的專業性,而企業內部CRS工作人員通常沒有足夠的時間和專業基礎編寫CSR報告,所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通常會用外包的方式完成,乙方公司主要分成兩大類,一是專門做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和相關戰略、策略諮詢的管理諮詢公司,另一類專業性稍差的廣告公關公司。
前者由於專業性強,不僅可以編寫出更符合報告質量控制的CSR報告,還可以在編寫社會責任報告的過程中梳理企業CSR進展情況,了解同業CSR水平等,而編制過程中的內部調研和訪談可以增加其他部門員工對CSR的重視,給未來的協同合作提供方便。
口碑不錯的公司有:責揚天下、《WTO經濟導刊》、瑞森德、商道縱橫、CSR-Asia、SRI社會資源研究所 等,基本可以根據之前報告質量進行選擇
後者製作的CSR報告可以作為一份漂亮的公關手冊,但僅此而已。

相關案例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19日在北京發布的首份社會責任報告稱,發揮好三峽工程的公益功能,是三峽集團首要的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報告說,三峽工程是治理和開發長江的關鍵性骨幹工程,具有防洪、發電、航運、水資源利用等多種功能,其中除發電外,其他都屬於社會公益功能。水電開發涉及移民搬遷安置、生態環境保護等社會問題,關係到廣大移民民眾利益、庫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這是中國三峽集團發布的第一份社會責任報告,報告的時間範圍為2010年度,部分內容及數據適當追溯以前年份。報告包括《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社會責任國際標準ISO26000》以及全球報告倡議組織《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通過詳盡的信息收集、溝通與反饋、內部審核與完善,力求能夠反映利益相關方關心的實質性議題,增強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度。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董事長曹廣晶介紹說,在防洪效益方面,三峽工程汛期攔洪削峰,控制洪水下泄,為長江中下游防洪提供安全螢幕障。在發電效益方面,源源不斷的清潔電能為國民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並促進了西電東送、南北互供和全國大聯格線局的形成。在通航效益方面,三峽水庫蓄水使長江航運條件得到根本改善,萬噸級船隊可從上海直達重慶,長江黃金水道作用日益顯現。在抗旱供水方面,今春以來長江中下游地區遭遇罕見乾旱,鄱陽湖洞庭湖洪湖等水位創歷史新低,三峽工程累計為下游補水超200億立方米,緩解了長江中下游旱情。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是中央確定的53家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之一,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

建議上升為國家戰略

建議:將企業社會責任上升為國家戰略,建立激勵與懲處機制
儘管在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方面取得了顯著進步,但與已開發國家相比,由於缺乏整體的國家戰略,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仍然不足,相關法律法規也不夠健全。這造成我國缺乏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成熟理念、科學規劃和有效溝通,企業並沒有將履行社會責任內化為提高其競爭力和營利能力的重要戰略。針對這一問題,人民網和中國公益研究院提出了三個建議。
一是將企業社會責任上升為國家戰略和行業導向,並出台相應的規劃和政策,如政府採購優先考慮社會責任履行得好的企業等。
二是加強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知及履行能力。要讓企業認識到,履行好社會責任,有助於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吸引更多消費,甚至可能溢價,同時還有利於吸引投資。企業提高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也需要社會各界的幫助,比如通過研究及諮詢機構引入國外優秀案例,建立引導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公共平台等。
三是建立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外部激勵和懲處機制。建立系統的外部評價機制是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力量。比如滬深市場可建立類似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的投資指數,權威媒體或行業協會可建立相關評價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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