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自由主義

社會自由主義是德國施蒂納用語。指把社會升為最高所有者的社會存在方式。是他所提出的“人”的三種社會存在方式之一。他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書中認為在共產主義中,“由於共有原則已經登峰造極,由於把一叻權利都給了社會把“社會升為最高所有者使個人成了社會的奴隸。社會自由主義對於“我”(唯一者)來說,成為一種“人”的不完善的社會存在方式。

他利用財產和自有的這兩個德文名詞在詞源學上的聯繫,把財產解釋為人所固有的,不可消滅的東西,把共產主義者主張消滅私有者對他人勞動的支配與占有說成消滅“占有”,把消滅私有制說成反對個人對任何東西的占有。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對施蒂納的這一理論作了詳盡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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