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性發展障礙

社會性發展障礙

社會性發展障礙,是社會認知、社會交往、社會清晰和情感、自我意識等社會學發展的障礙。品行障礙在學前幼兒中頗為多見,在男性幼兒中的發生率明顯高於女性幼兒。學前幼兒中比較常見的品行障礙有攻擊性行為、偷竊、說謊、對小動物殘忍、破壞公物等。過去,品行問題多被認為是屬於道德範疇內的問題,其實,它與幼兒的心理健康有很密切的關係。

基本介紹

  • 別稱:社會性發展障礙
  • 英文名稱:social development obstacles
  • 就診科室:精神科或心理科
  • 多發群體:幼兒、學業兒童
  • 常見病因:軀體因素、家庭、社會因素
  • 常見症狀:品行障礙
介紹,發病機制,臨床表現,攻擊性行為,

介紹

發病機制

引起幼兒行為問題的因素很多,對於一個幼兒來說,其行為問題常是多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1、發育因素
發育遲緩或殘缺幼兒常伴有行為問題。如注意發育缺陷者常伴有活動過多、注意力不集中,因而妨礙了幼兒的社會學習,延緩了適當行為的建立。精神發育遲緩者的行為問題更多。一般說來,男孩行為問題比女孩多。
2、軀體因素
凡一切影響腦正常發育的不利因素,如新生兒缺氧、嬰幼兒期的嚴重疾病(特別是中樞神經系統疾病)、中毒、外傷以及嚴重營養不良等,都會使大腦皮層功能失調,或某些生理功能達不到相應年齡的水平,或對外界刺激過分敏感而出現行為問題。
3、氣質特點
有人觀察到,嬰兒出生後即已顯示出稟賦的氣質特點,並發現難育型、啟動緩慢型氣質的特性的幼兒易發生行為問題。
4、家庭因素
在家庭因素中,母親對幼兒的影響最大。母親對幼兒的態度常取決於母親自身的心理狀態,而這種心理狀態是由錯綜複雜的心理社會因素造成的,例如,非法婚姻、家庭破裂、性別偏見等。家庭氣氛緊張、父母不和、離婚等都會給幼兒帶來精神上的嚴重創傷。失去父母一方,對幼兒的心理發展常產生不利影響。
精神疾病常對幼兒的心理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這不僅因為他們不能很好地照管幼兒,而且由於他們緊張的家庭氣氛以及他們的敵意、拒絕接受等易使幼兒產生行為問題。
5、社會因素
城市戶外活動較少的幼兒情緒問題明顯增多。
不同文化背景對幼兒的教育方式的不同也常招致行為問題的產生。在英美等國家,家長鼓勵幼兒從小獨立,有很高的期望,這對發育不夠成熟的幼兒易引起精神緊張;在我國,幼兒常具有依賴性和順從性,容易引起與父母分離時的焦慮。
包括老師和小夥伴都可影響幼兒的行為,因此有人認為:幼兒的行為問題是其個性發展與父母、老師和同齡人的性格、態度之間的矛盾的結果。

臨床表現

行為問題的一些臨床表現,常為先天性本能反射的持續和過度發展。例如,吸吮反射是正常的攝食反射,而其過度發展則成為吸吮癖、吮指甲癖。害羞本是一種本能反射,過度發展遂成為羞怯、膽怯與恐懼。防禦反射的過度發展則成為倔強、騷擾、不食、不大小便等。
品行障礙在學前幼兒中頗為多見,在男性幼兒中的發生率明顯高於女性幼兒。學前幼兒中比較常見的品行障礙有攻擊性行為、偷竊、說謊、對小動物殘忍、破壞公物等。過去,品行問題多被認為是屬於道德範疇內的問題,其實,它與幼兒的心理健康有很密切的關係。
例如,有些幼兒的破壞性行為常是心理衝突的結果,幼兒通過破壞東西發泄自己的不良情緒。近幾十年來,教育和心理工作者、社會工作者、醫務人員、少兒衛生工作者進行了跨學科的研究,對幼兒的品行問題進行了綜合性的探討。學前幼兒品行障礙的誘發因素是多方面的,與生物因素、人的素質、道德素質和、精神創傷、特別是家庭和幼稚園的教育有密切的關係。父母和教師對學前幼兒品行的塑造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

攻擊性行為

(一)特點
一般將能引起別人對立和爭鬥的行為稱為攻擊性行為。在學前幼兒中,攻擊性行為表現為:當幼兒遭受挫折時顯得焦躁不安,採取打人、咬人、抓人、踢人、衝撞別人、奪取別人的東西、扔東西以及其他類似的方式表現出來,是一種非常消極的行為。這就引起同伴或成人與他的對立和爭鬥,他們的攻擊性行為可以針對教師或同伴,更多的則是針對自己的父母。攻擊性行為多見於男性幼兒,以學前期最為常見,到學齡期就日漸減少了。
(二)原因
精神分析學派認為,攻擊性行為是一種本能驅動力的結果,但是,支持這種觀點的證據不多。行為學派則認為攻擊性行為是一種社會學習性行為,是通過觀察別人的攻擊行為而學習到的,並由於這類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而得以維持。該學派強調“模仿”和“強化”在攻擊行為的產生和發展中的作用。
心理學研究發現,早在1歲以前,男性幼兒的行為就較女性幼兒有更多的攻擊性,以後這種差別更趨明顯。男女幼兒在攻擊性行為方面的性別差異固然有先天的或生理方面的原因,如男性幼兒身體活動的能量較大,與別人進行社會交往的能力發展較慢等等,但是,這種差異主要是由後天原因造成的。父母對不同性別的子女有不同的期望,認為男孩應該強悍,女孩應該順從,這種期望經常反映在他們教育子女的態度和方法之中。另外,男性幼兒因為他們的攻擊性行為更多地受到他人的懲罰,這類消極的懲罰非但沒有減少他們的攻擊性行為,反而經常地強化了這種行為。
(三)矯正
在學前期,矯正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十分重要,否則,幼兒期的攻擊性行為可以發展成為成人期嚴重的人際交往和社會適應困難,極少數還可發展為毆鬥、兇殺等違法行為。
1、榜樣法
著名心理學家班圖拉提出榜樣法(行為療法)認為,將有攻擊性行為的幼兒置身於無攻擊性行為的楷模之中,可減少其攻擊性行為,或者讓他們觀察其他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如何受到禁止或懲罰,也可起到同樣的作用。
2、強化法
布朗和埃留特則提出,在幼稚園若對攻擊性行為採取不予理睬的方式,而對合作性行為則給予獎勵,就可能減少軀體性或語言性攻擊行為。也有人提出,採用暫時隔離法也可消除強化因素、也能矯正攻擊性行為。無論如何,不可採用體罰的方法,因為事實上體罰往往增加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其原因之一,可能是體罰本身就對幼兒的攻擊行為起了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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