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在郭大力、王亞南翻譯的《
國富論》的中提到的一種古代英格蘭稅收。按照貨物推定價格,每磅收取的稅,稱為磅稅,是古代英格蘭關稅中最主要的一種。
輸出稅、
噸稅、磅稅構成了十八世紀英格蘭關稅。
發展歷史
愛德華三世四十七年,對一切輸入輸出的商品稅,每磅課六便士。羊毛、羊皮、鞋皮以及葡萄酒不在此列(羊毛、羊皮、鞋皮按照
輸出稅課稅,葡萄酒按照
噸稅課稅)。
理察二世十四年,此稅每磅提高至一先令,三年後,由一先令減少到六便士。
亨利二世二年,提高到八便士,後兩年,又漲到了一先令。
一直截止到威廉三世九年,一直為每磅稅一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