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縣水利局

石泉縣水利局,隸屬於石泉縣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王溪泉(石泉縣水利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泉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石泉縣
機構職能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應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縣城和農村供水管理工作。負責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中、省、市、縣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全縣飲用水水資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負責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相關規定,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組織實施河(湖)長制工作,負責河(湖)保護管理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建設市場分級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八)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節水灌溉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安全飲水、鎮村供水管網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等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三)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持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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