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雅燦事件

白雅燦事件,1976年2月10日,非國民黨台灣地方人士白雅燦,被台灣當局以“犯多次叛亂罪”判處無期徒刑。原因是:白在1975年12月台灣舉行“增額立法委員”選舉前夕,參加競選時曾散發傳單,提出要蔣經國公布財產等29個問題,因而觸怒了國民黨當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雅燦事件
  • 發生時間:1976年2月10日
  • 主要人物:非國民黨台灣地方人士白雅燦
  • 原因1:選舉前夕散發傳單。
1976年2月10日,非國民黨台灣地方人士白雅燦,被台灣當局以“犯多次叛亂罪”判處無期徒刑。原因是:白在1975年12月台灣舉行“增額立法委員”選舉前夕,參加競選時曾散發傳單,提出要蔣經國公布財產等29個問題,因而觸怒了國民黨當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