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形容專制社會執政者迫害政治異見人士而導致的社會不安氛圍。

據說名稱源於巴黎公社時期,革命者旗幟為紅色,而大肆殺害革命者的政府軍旗幟為白色,因此叫做“白色恐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色恐怖
  • 外文名:White Terror
  • 發音:bái sè kǒng bù
  • 類別:社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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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彙由來

白色恐怖始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羅伯斯庇爾實行的大規模屠殺異己革命分子與保皇黨人。另一說來源巴黎公社時期,革命者旗幟為紅色,而大肆屠殺革命者的政府軍旗幟為白色,因此得名“白色恐怖”。

來源歷史

1815年波旁王朝路易十八)復辟後,重新恢復統治實施白色恐怖,設立軍事法庭和特別法庭,審訊大批的革命者。1820年貝里公爵被刺,議會通過極端派所提議的非常措施,報刊檢查加強,天主教勢力重新控制文化教育大權,稱為第二次白色恐怖。
1871年3月28日,身為“工人階級實質上政府”的“巴黎公社”正式成立,政府軍竟然在普魯士軍隊的幫助下,對公社成員發動攻擊。公社成員也群起反抗。因為一時找不到代表公社的旗幟,公社裡的一名女工於是從自己身上的紅裙,撕下一塊紅布,作為公社的標誌。從此以後,紅色便引用為一切進步熱情、反抗不義的階級解放之符號。與此相對,代表反動、保守的勢力,便是“白色”,而由其發動的一切恐怖鎮壓行動,就是所謂“白色恐怖”。

歷史階段

中國大陸

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直至1949年敗退台灣期間對共產黨以及其他政治異見人士進行迫害
1927年 - 1937年以及1946年 - 1949年的壓迫“左翼”作家。
1931年國民黨左派人士鄧演達被處決。
1936年中期的七君子事件
1946年中國民主同盟領導人李公朴聞一多被當局暗殺的李聞慘案

中國台灣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有兩種說法,一說是1947年發生“2·28”事件,兩年後人心浮動,當局決定整肅,該年到1987年解除戒嚴的38年之間。另一說是1949年至1991年,當局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的42年之間。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專門審問、囚禁政治犯和刑事重犯的“調查局”安康接待室內部存有大批重要檔案數據。但媒體日前現場直擊,發現接待室有如廢墟毫無管理,包括民進黨已故黨主席黃信介、已故作家柏楊等在戒嚴時期被審問的珍貴資料竟被如垃圾棄置。
歷程
1987年8月30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
1988年9月27日,“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成立。
1992年,刑法100條廢止。刑法100條,所謂的“言論內亂罪”,結合“動員戡亂時期”的“懲治叛亂條例”,是導致4000人被槍斃、上萬人長期監禁的法源條例。
1997年9月26日,“50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成立。主要訴求:1、推動平反活動。2、催促政府公布相關資料。3、成立六張犁和馬場町的“白色恐怖紀念公園”。
1998年6月17日,公布制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9月5日設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開始對受難者家屬發放補償金。
1999年,控制言論、提供文字獄法源基礎的《出版法》廢除。
白色恐怖白色恐怖
2000年8月,台北市政府歷經兩任市長,設立了馬場町紀念公園,悼念在此被槍殺的所有政治犯
2000年12月,台北縣政府立碑紀念“鹿窟事件”。1952年12月29日,軍警包圍台北縣鹿窟山區,大肆圍捕地下共產黨人,前後四個月逮捕200多人,是50年代台灣最重大的政治案件。
2001年,修訂《陸海空軍刑法》,使軍人也受合乎憲法的人權保障。原有四十四項“惟一死刑”修訂後只剩下兩項。
2001年,修訂《冤獄賠償法》,擴大賠償範圍,包括流氓。
2002年,廢止《懲治盜匪條例》。2002年6月2日,長年監禁政治重犯的綠島設立了人權碑,碑文作者是曾在此監禁12年之久的作家柏楊:“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被囚禁在這個島上的孩子,長夜哭泣。”  2003年1月11日,六張犁“亂葬崗”正式成為“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公園”,對民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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