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公社

白塔公社

白塔公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中設立的基層行政單位,初期涵蓋安徽、甘肅、福建、廣東、四川等多省轄域。1961年行政區劃調整中,安徽長豐縣白塔公社單獨建制並管轄邵崗、徐崗等大隊,廣東揭陽地區白塔公社劃入馬坑、寶聯等生產大隊。1984年隨全國政社分設改革,各地白塔公社陸續改制為鄉級行政單位。

該行政建制在存續期間經歷過多次調整:1962年甘肅永靖縣白塔公社仍保持集體化體制,1965年廣東白塔公社與龍尾公社分立,1966年福建白塔公社整合14個行政村。至廢止前夕,部分區域通過合併形成幸福公社(1968年安徽)、夏店公社(1979年安徽)等新建制。

基本介紹

  • 設立時間:1958年11月
  • 廢止時間:1984年
  • 所屬地區: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甘肅省永靖縣、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四川省宜賓市屏山縣 
  • 行政性質:人民公社 
  • 歷史背景:人民公社化運動 
  • 廢止原因:政社分設改革
建制沿革,行政管轄,廢止過程,地理分布,歷史影響,

建制沿革

1958年9月全國推行人民公社化期間,安徽省長豐縣崗集公社首先設立白塔公社建制,同期甘肅省永靖縣將30個鄉合併為7個公社,白塔公社位列其中。廣東省揭陽地區於1958年正式設立白塔公社,福建省羅源縣則在1966年將14個行政村劃歸該公社管轄。
1961年行政區劃調整中,安徽省白塔公社從崗集公社分離獨立建社,四川省屏山縣於1961年將中都公社紅安管理區劃歸白塔公社。1965年廣東白塔公社完成與龍尾公社的行政分立,形成最終管轄範圍。

行政管轄

安徽省長豐縣白塔公社管轄邵崗、徐崗兩個生產大隊,1979年恢復夏店公社建制後仍保持區域完整性。福建省羅源縣白塔公社轄旺岩、鐘下等14個行政村(這些行政村在1966年統一划歸白塔公社管轄,此前分屬城關公社、城郊公社等不同建制),廣東省揭陽市白塔公社包含馬坑、寶聯等生產大隊。
四川省屏山縣1961年體制調整後,白塔公社下轄紅安大隊,甘肅省永靖縣白塔公社至1962年仍維持集體化生產體制。1983年體制改革期間,廣東白塔公社改制為白塔區,福建轄域各大隊於1984年隨白塔公社廢止而改制為村委會。

廢止過程

1983年安徽省啟動政社分設,白塔公社轄域劃歸夏店鄉。福建省1984年將公社改制為鄉級行政單位,各村同步成立村民委員會。廣東省揭陽地區於1983年改設白塔區,四川省屏山縣1984年將白塔公社紅安大隊改制為宏安村。
最終全國範圍內白塔公社建制於1984年全面廢止,部分區域演變為白塔鎮(廣東)、夏店鄉(安徽)等現代行政單位。

地理分布

白塔公社實體分布呈現跨省特徵:安徽省長豐縣白塔公社與夏店公社接壤,四川省廣安市白塔公社東鄰銀塔鄉,廣東省揭陽市白塔公社涵蓋今白塔鎮、龍尾鎮區域。福建省羅源縣白塔公社轄區現存鐘下村、百丈村等行政村(1966年劃歸白塔公社管轄),甘肅省永靖縣白塔公社轄域隨1983年體制改革併入新設鄉鎮。

歷史影響

作為計畫經濟時期基層管理單元,白塔公社在安徽省長豐縣存在26年,福建省羅源縣存續18年,廣東省揭陽地區歷時26年。其廢止標誌著中國農村"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管理體制的終結,原公社駐地多發展為現代鄉鎮行政中心。現存地名中,"白塔鎮"等派生名稱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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