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第二十一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轉方式調結構促升級,切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中國企業聯合會、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司和中小企業司決定開展第二十一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申報、推薦與審定工作,由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負責組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企業聯合會,全國性行業協會,各有關企業: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和推廣活動自1990年開展以來,已審定發布了20屆、2216項國家級企業管理創新成果,形成了國家級、地區和行業級、企業級的成果審定推廣體系,對推動我國各類企業不斷深化改革、加強管理、促進創新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為組織做好第二十一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申報、推薦與審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屆成果應結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體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全面反映各行業、各企業管理創新實踐,突出以下重點:現代企業制度與公司治理、發展混合所有制與員工持股管理、技術創新能力建設與智慧財產權管理、商業模式創新與虛擬經營管理、企業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管理、兼併重組與產能調整最佳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現代服務管理、綠色發展與節能減排管理、現代物流與供應鏈管理、實施“走出去”戰略與國際貿易爭端處理、市場開拓與自主品牌建設、業務流程最佳化與精準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與企業文化建設、內控體系建設與財務管控、和諧勞動關係與社會責任管理、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與創業管理。
二、推薦單位要遵照《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申報審定和發布辦法》(簡稱《辦法》)的規定,努力發掘各系統優秀管理創新經驗,引導企業認真總結、按時申報;在廣泛發動企業申報的基礎上,嚴格掌握標準,擇優推薦,突出申報成果的創新性、科學性、實踐性、效益性和示範性。同時,要結合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特點,做好相關企業管理創新成果申報推薦工作。各地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企業聯合會要加強溝通,共同做好組織推薦工作。
三、申報企業應按照《辦法》要求,在總結成功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撰寫成果主報告,認真填寫成果推薦報告書,如實計算和闡述成果效益。
四、成果申報堅持企業自願和地方、行業、中央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含中國製造業500強企業和服務業500強企業)限額推薦,成果審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索派費用,不得增加企業負擔,並堅決防止藉此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
五、國家級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材料報送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30日,過期不列入本屆審定範圍。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審定、發布等具體業務工作,由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承辦,有關事宜請與承辦單位直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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