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迺迪回合

甘迺迪回合

甘迺迪回合是1964年5月到1967年7月,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主持下,由5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日內瓦舉行的第六次多邊關稅減讓談判過程。談判主要在美國和歐洲共同市場國家間進行。談判由美國第35屆總統甘迺迪發起,故稱甘迺迪回合。談判主要圍繞著關稅、農產品、非關稅壁壘和開發中國家等問題來進行。由於美國與歐洲共同市場國家在許多重大問題上的矛盾難以調和,談判歷時三年多,於1967年6月30日把協定全部簽署完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迺迪回合
  • 外文名:Kennedy Rround
  • 產生時間: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
  • 產生地點:瑞士日內瓦
引言,事件過程,成果,

引言

甘迺迪回合(Kennedy Rround)
甘迺迪總統甘迺迪總統
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第六輪談判是當時美國總統甘迺迪根據1962年通過的美國《拓展法》提議召開的,又稱“甘迺迪回合”。

事件過程

1964年5月起,美國開始與共同體六國以及總協定其他成員進行削減關稅談判。美國提出有關國家各減關稅50%的建議,而西歐國家認為如各減關稅50%,美國關稅仍高於西歐國家,因此提出“削平”方案,即高關稅國家多減,低關稅國家少減,以縮小雙方的關稅差距。這輪談判歷時三年多,1967年7月才勉強達成協定,商定從1968年起的五年內,美國品關稅平均降低37%,而西歐各國則平均削減35%,涉及關稅減讓商品合計達60000項之多,平均降低關稅35%。這輪談判是1973年以前關稅與總協定所主持的所有談判中最廣泛、最複雜的一次,共有占世界額約75%的54個國家參加。
甘迺迪回合甘迺迪回合
談判第一次涉及了非關稅,關稅與總協定第六條雖然規定了和反補貼稅的定義、徵收這兩類稅種的要件和幅度,但各國為保護本國產業,濫用總協定第六條的情況時有發生。這輪談判制定了第一個協定,即總協定第六條的實施細則。美國、英國、日本等21個國家簽署了該協定,協定於1968年7月1日生效。

成果

締約方數量的增加是這一時期關稅與總協定一個顯著變化。60年代至70年代,相繼獨立的開發中國家加入了關稅與總協定。1965年2月,就在“甘迺迪回合”的談判進程中,關稅與總協定新增了一個重要的部分。即第四部分“與發展”,清晰地闡明了有關開發中國家指導本國的總目標。這一回合還開創了讓波蘭作為一個“中央計畫經濟國家”參加關稅與總協定多邊談判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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