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爾拉斯定律

瓦爾拉斯定律可以得到結論存在一組價格,使得所有市場的供給和需求都恰好相等,即存在著整個經濟體系一般均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瓦爾拉斯定律
  • 外文名:Walras Law
  • 提出者:瓦爾拉斯
  • 套用學科:個體經濟學
法國經濟學家瓦爾拉斯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論。他認為:要使整個經濟體系處於一般均衡狀態,就必須使所有的n個商品市場都同時達到均衡。瓦爾拉斯通過在n個價格中選擇一個“一般等價物”來衡量其他商品的價格,並進行化簡,可得到一個恆等式:
,等式兩邊代表整個市場體系的同一個成交量,它對任意價格都成立,故為恆等式。這個恆等式被稱為瓦爾拉斯定律。
由該定律可知,在表述一般均衡條件的等式中並非所有n個等式都是獨立的,其中有一個等式可以從其餘n-1個等式中推出。例如,從其餘的n-1個等式,根據瓦爾拉斯定律可以推出第一個等式。為此,可將瓦爾拉斯定律展開如下:
如果所有的從2到n的其餘n-1個等式均能成立,則上面的恆等式便可化簡為:
亦即
因此,第一個等式成立。
基於這種情況,瓦爾拉斯認為,在這n個帶決定的價格中消減一個變數的方式是,確定一個價格作為一般等價物來衡量其他商品的價格。例如,令第一種商品的價格為“一般等價物”,即P1=1;於是,所有其他商品的價格就是它們各自同第一種商品交換的比率。這樣,均衡條件中變數就減少了一個,即待決定的價格為n-1個。於是,他斷言一般均衡價格是存在的。
這也就是瓦爾拉斯定律套用證明及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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