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新(樺甸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就業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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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甸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就業局局長王立新因違反組織紀律、不正確履行監管職責問題被問責。2015年,樺甸市就業局未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式,擅自使用大額資金購買辦公設備、支付維修費用66.66萬元。2017年6月,樺甸市8名鄉鎮勞動保障所負責人在山東省考察期間繞道旅遊1天,並在市就業局報銷旅遊費用0.32萬元。2018年4月,樺甸市就業局財會人員宿磊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參加公款旅遊人員分別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違紀款全部收繳;王立新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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