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湖南省常德市澧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縣砂石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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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常德市澧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縣砂石辦副主任。

2024年5月17日訊息,王永平接受臨澧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19日訊息,王永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永平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常德市澧縣水利局黨組成員、縣砂石辦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5月17日訊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湖南省澧縣非法采砂破壞濕地問題。調查發現,澧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縣砂石辦副主任王永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常德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王永平接受臨澧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2月19日訊息,經查,王永平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監管缺失、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參與違法決策允許采砂公司在澧縣孟姜垸無證采砂,嚴重損害生態環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
王永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手、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澧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澧縣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永平開除黨籍處分;由澧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由臨澧縣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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