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子稅收思想

王夫子稅收思想是指王夫子重視土地問題,認為歷代土地的兼併多由賦稅太重,吏胥為奸所致。他說: “言三代以下之弊政,類曰強豪兼併,賃民以耕而役之,……乃不知賦斂無恆,墨吏猾胥奸侵無巳。(《噩夢》)因而。主張改革賦稅制度。 變田賦為以戶口為賦他說: “惟度民以收租而不度其田,……田已去而租不除,誰 敢以其先疇為有力者之兼併乎? ” (《讀通鑑論》卷十四)並主張按土地自種或佃耕而進行差別的征課。他說: “分自種與佃耕而等差以為賦役之制,人所自占為自耕者,有力不得過三百畝,審其子姓丁夫之數以為自耕之實,過是則皆佃耕之科。輕自耕之賦而佃者倍之。”

王夫子傾向於以貨幣交納賦稅,認為“錢,則在民在官,以收以放,雖百年而不改其恆,此又一利也”(《讀通鑑論》卷二十四)。否定農業單一稅,主張擴大稅收來源。他說: “古者以九賦作民奉國,農一而已,其他皆以人為率。夫家之徵,無職事者,不得而逸焉。馬牛車器,一取之商賈。役,則非士及在官者無不役也。 是先王大公至正重本足兵之大法,萬世不可易也。”(《讀通鑑論》卷三十)重視商業,認為“大賈富民,國之司命也”(《黃書·大正》)。 同時主張擴大商稅的征課,“通四民之有餘、不足、勞逸、強懦而酌乎其平”(《噩夢》)以均平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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