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臣

王全臣,男,漢族,字仲山,清代湖北鐘祥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 年)進士。歷任汲縣知縣、河州知府、寧夏府水利同知、平涼知府、安西兵備道。任職期間,勤於務職,均糧免賦,卓有政績。

基本介紹

  • 本名:王全臣
  • 字:仲山
  • 所處時代:清朝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康熙四十一年任河州知州。王全臣目睹河州官吏腐敗、人民生活貧困的現狀,採取減輕賦稅、興修水利、澄清吏治等措施,使河州百姓安居樂業。
康熙四十六年清丈地畝,改村為會社,在河州四鄉設109會;重新制定賦稅制度,減輕民眾負擔;興修北鄉鹼土川甜水渠、大苦水渠、小苦水渠等水利設施,澆灌良田;其中甜水渠長15華里,源取銀川河,設五壩,灌田1620多畝;大苦水渠長10華里,取陳徐家頭頂半山白家泉為源;小苦水渠,取墩溝泉水,溝上架木槽,引泉水過溝,大小苦水渠配套成系同灌一川。因苦水中含天然肥料,先以苦水灌田,繼以甜水淘之,則黍之暢茂,非他處所能及。王全臣還制定一整套水規條約,不分貧富,按序灌溉,充分發揮水利效益,使灌區五穀豐登。
王全臣上書《土司條議》,痛陳土司錮弊,禁止土司僧人霸田占地,清除害民官吏,達到“今河之民,亦既安耕,服貢賦,保室子,室家寧矣,各羨美河之治。”河州文化教育十分落後,王全臣在任期間,建修書院,聘師講學。每逢朔望,親臨書院講授,獎優罰劣。康熙四十六年,王全臣調查訪問,收集整理,親自撰成《河州志》六卷。河州守備張祖淳為此志撰定的《序》中評道:“夫後之見此志者,以庶事之中,其最著為清地均糧,革除里役而已。九章既成,有目者美其色,五音既諧,有耳者美其聲。”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春,王全臣出任寧夏水利同知,時值寧夏各灌渠春工之際,經實地巡察,他發現主幹渠唐徠渠存在三大弊病:其一為渠口壅遏,受水困難;其二為地渠(涵洞)不能通水;其三為渠身遠供水不足。為了解決這些問題 ,他與水利都司王應龍到現場勘察,發現漢延渠口之上有一條名曰“賀蘭渠”的小渠,渠口低,渠身小,灌溉不利,形同廢渠。王決定改造賀蘭渠,以助漢、唐大渠水力之不足。遂在原渠口之上三四里的寧朔縣唐壩堡所屬剛家嘴地方開新口,直引黃河水至馬家莊地方,併入賀蘭渠,水行三四里至陳俊堡與漢壩堡交界地處,即棄賀蘭渠,向西於漢、唐兩渠間,擇高地另開新渠道,新渠道行至宋澄堡再匯入唐徠渠。新渠定名為“大清渠”,全長約75里,使寧朔縣陳俊、蔣鼎、漢壩、林皋、瞿靖、邵崗、玉泉、李俊、宋澄等9堡,計1000餘頃荒地俱成沃壤。唐徠渠既省了原輸供9堡的水量,又接受了大清渠尾水的注入,水力大增,加之增築迎水堤一道,唐徠渠的以上三弊基本根除。1714年,又開清塞渠,長67里,受唐徠渠水,灌平羅縣田1800餘畝。王全臣在任間,又建造漢延渠魏信、王澄涵洞兩處,並對各支渠渠道普遍進行疏通,還改革春工用人辦法,為寧夏的水利事業做了許多益事。

主要成就

康熙四十七年,王全臣到寧夏後,興修水利。修通賀蘭渠,疏浚唐、漢二渠,整治渠系管理,百姓稱頌。後人為紀念他,在河州城隍廟左與游道亨、張永淑合祠,稱“三賢祠”。

人物評價

王全臣在河州有政聲,時任河南知縣的河州人評其“前無河州而今始辟河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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