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倬(詐欺罪犯)

王倬(詐欺罪犯)

王倬(1924—1960),又名王連升,筆名金維,男,36歲,遼寧省遼陽縣人;案發時住在北京李廣橋南街3號(現北京市西城區柳蔭街)。1941年參加三青團,1943年加入青幫,1948年東北大學經濟系畢業,曾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當了一個多月的收發員兼會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倬
  • 別名:王連升,金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遼寧省遼陽縣
  • 出生日期:1924年
  • 逝世日期:1960年
  • 相關事件:冒充周恩來總理簽名詐欺20萬巨款
  • 處理結果:以反革命詐欺罪被判處死刑
人物簡介,相關事件,抓捕經過,

人物簡介

1949年4月,報名到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學習,同年8月參軍,1950年2月由陝西開小差逃回北京。1951年自薦到中國進出口公司工作,1952年9月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後任外貿部出口局計畫處科員。
1960年3月17日,他利用偽造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模仿周恩來總理的筆跡,偽造了給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指示,詐欺人民幣20萬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革命詐欺罪提起公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詐欺罪判處王倬死刑
被抓獲歸案的王倬被抓獲歸案的王倬

相關事件

“總理親筆批示”的公函
1960年3月18日黃昏,一個身穿灰色人字呢大衣,瘦高個兒、瘦長臉、分頭、膚色黃黑的中年男子出現在坐落於北京西交民巷東口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秘書室。
偽造的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偽造的總理辦公室介紹信
“我是國務院的,來給行長送急件。”來人遞上一 個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字樣的大信封,然後打開一個紫色封皮的發文本,“請簽字。”秘書室辦事員在來人指定的位置簽了字,來人例行公事地說了聲“好”,收起發文本,邁著從容的步履走出大門。秘書室的光線較暗,年輕的辦事員也沒能把送件人的相貌特徵看得更清晰一些。
因見信封上寫著“急件”,行長秘書當即拆開,裡面是周恩來總理親筆批示的一件公函,內容是: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作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擬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左側是周總理批示:“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20萬元。”在周恩來的簽字下面還注有:
1、要市場流通的舊票;2、要拾元票;3、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趙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望著熟悉而又瀟灑的簽名,年輕的秘書雖然對這一違反常規的做法產生過疑慮,但她抬起手腕見手錶指向了6點12分,心頭不由一緊,啊,離限定的時間僅剩下1個小時了。時間緊迫,不容多想。於是她急忙抄起電話:“喂,發行局嗎?半個小時以內,你們務必準備好20萬元現金,對,有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馬上計畫研究局會正式下達送款通知。”
王倬偽造的周恩來總理“批示”王倬偽造的周恩來總理“批示”
掛斷電話,秘書又急忙敲開了值班領導——計研局王副局長的辦公室。她將信函和總理的批示遞給了王副局長,王副局長認真看過以後,疑惑地問道:“20萬,不是個小數目,為什麼不通過財政部?”
未及答話,桌上的電話鈴急劇地響起來,他抓起聽筒:
“喂,我是總行計研局,是……我們正在準備!7點以前準時送到,請轉告總理放心。”
電話掛斷,王副局長沒有放下聽筒,他一邊撥號,一邊說:“總理辦公室又來電話催了,我馬上通知發行局,讓他們火速送款!”
此時已是掌燈時分,正是人稠的時候。發行局朱科長三人抬著兩麻袋鈔票進了民族飯店前廳轉門,徑直走向服務台詢問“西藏工委趙全一同志”,這時從旁邊的大沙發上立起一個人,藏青色華達呢中山裝,黑色呢子褲。他走近服務台說道:“我就是西藏工委的趙全一,你們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吧?款子帶來了嗎?”
朱科長看了看眼前的趙全一,如釋重負地問道:“我們沒有誤事吧?”
趙全一笑著搖搖頭,一指牆上的掛鐘:“很準時嘛!”
趙全一拿出了一張蓋有“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專用”圖章的信函。上面寫著:
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此致中國人民銀行。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朱科長看過信函,又讓趙全一打個收條。
朱科長拿了介紹信和收條,離開民族飯店。當他們邁出飯店大門時,不約而同長長出了一口氣,“喔,可算完成任務了!”
天羅地網
1960年3月24日下午,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正在一個會上講話。忽然,他的發言被一個緊急電話打斷了:總理辦公室通知,一個化名“趙全一”的騙子,偽造周恩來總理批示,騙取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20萬元現金……中央負責同志責成公安部,立即組織力量,迅速破案!
就在前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向公安部門報案。他們本來以為,20萬巨款送達以後,總理辦公室會很快交代如何入賬。可是,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直到第六天,仍然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的回覆。他們再也沉不住氣了,急忙打電話詢問。總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莫名其妙,聲稱根本不知此事,要求將“總理批示”和收條送去查對,才發現這是—起偽造總理批示的特大詐欺案。
1960年,正是三年自然災害的第一年。在這樣經濟極端困難的非常時期,騙子竟用偽造的“總理批示”騙去了20萬元人民幣!總理聞訊極為震怒,指示限期破獲此案。
技術部門通過對“趙全一”留下的罪證——偽造的總理批示、取款介紹信和20萬現款的收款白條的鑑定確認:罪犯所用的牛皮紙信封是真的國務院舊信封,公文用紙是大機關用的15行橫格紙。罪犯文化水平較高,熟悉公文格式和用語。犯罪分子用的信紙,市面上並沒有出售過,而是機關內部自製的。
很快他們就查出了那個國務院的信封,曾是國務院給外貿部發文用的,而15行橫格紙,也是外貿部過去使用的公文紙之一。
犯罪分子就隱藏在外貿部是肯定的了。
一張為數不多的名單擺在桌上,在大家的分析討論中,嫌疑對象由十個很快變作五個、四個、三個、兩個,最後,只剩下一個——王倬。
和王倬同一個辦公室的董林,一開口就肯定無疑地把王倬和“趙全一”連在一起了。
“為什麼呢?”專案人員問道。
“第一條,發案那天下午,王倬請假沒上班,說是帶他母親去積水潭醫院看病去了。經查發現他和他母親並沒有去過該醫院。
第二條,前幾天辦公室幾個同志在閒聊,說起發生的這起大騙案,提到犯罪分子的特徵是眼睛很小時,我隨口說老王,你眼睛可不算大呀。本來這是開玩笑的,哪知王倬卻立即站起來,氣沖沖地說:你誣陷好人!他發這樣大的脾氣,是從來沒有過的。為什麼呢?”
很快王倬的筆跡被交給了技術鑑定科。不到兩個小時就得出了鑑定結論:王倬的筆跡與詐欺人的筆跡完全相符。這時,“趙全一”的模擬畫像,也平平展展鋪在桌上,與王倬的照片一比較,簡直像同一張底片洗出來似的。

抓捕經過

王倬,又名王連升,遼寧省遼陽縣人。案發時住北京李廣橋南街3號。1952年9月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據調查,王倬曾給他的哥兒們偽造過證明信,給這個哥兒們化名為“趙全一”。後來這個哥兒們跑北京來找他,他上派出所給這個哥兒們報了臨時戶口,使用的也是“趙全一”。
公安部門決定零點動手!零點整,偵查員們直奔王倬的家。一個偵查員跳進院子,打開門,其他偵查員魚貫而入。一個偵查員用手指沾口水捅破窗戶紙,把手伸進去拉開門插銷。五個人悄悄進了外屋,又一起向裡屋擁去。
被窩裡的王倬被拖了出來,押上門外的警車。“搜!”
大家分頭搜查起來,有人撬開小屋門上的鎖,從裡邊搜出一堆碎布、繩子,還有被拆散的腳踏車。碎布拼起來,正是王倬作案時穿的那件呢子上衣。腳踏車和繩子也是他作案時使用的。這時,裝贓款的麻袋也被搜了出來,只差贓款沒下落。
天大亮了,偵查員們借來鐵杴、鎬頭等工具,院子幾乎都被挖到了,贓款依然沒找到。
負責行動的劉漢臣處長仔細觀察西屋南側摞著的半人高的蜂窩煤。蜂窩煤最上一層落著一層厚厚的灰塵,像很長時間沒人動過。劉處長觀察了一會兒,招呼一個組長:“叫你的人,小心地搬開蜂窩煤,不準破壞原貌。”
搬開最後一層蜂窩煤時,眼尖的偵查員發現蜂窩煤下有新鮮的黃土。挖了幾鐵杴,黃土下面露出了苫布,揭開苫布,裡面包裹著一捆捆的人民幣。
面對鐵證,被押到預審處的王倬,很快就招認了全部犯罪過程。
王倬因為被朋友借去資金投資失利,一心想扳回老本,幹大事,拿大錢,發大財。他就動上了銀行的心思。
王倬所在單位,有機會見到周總理的批示。他天天晚上用毛筆在報紙上臨摹總理字跡。練得能夠以假亂真了,又練偽造公章。1960年2月,王倬在北海後門小百貨店買來刻刀、毛筆;在王府井買來蠟紙、刻筆、印泥。信封是從部里找的。公文紙外貿部有,隨用隨拿。
1960年3月17日晚上,王倬著手正式製作公函和介紹信。然後有了前面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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