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配售獲發新股的人士。
這些股份可以用作紅股、雇員股份計畫或在收購時使用,但卻不可再出售予公眾,除非有關股份已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註冊,或是按照該法案的豁免條款出售,例如是屬於受該法例監管的私人配售,當中獲配售人在出售股份方面通常會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