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稱判斷

反映某類事物中至少有一個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的判斷。如“有些同學是三好學生”、“有的學科不是必修課”。
可分為特稱肯定判斷(即斷定某類事物中有事物具有某性質,可用SIP或I表示)、特稱否定判斷(即斷定某類事物中有事物不具有某性質,可用SOP或O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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