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區衛生局

牧野區衛生局是牧野區政府部門,負責全區醫療事故爭議的調解和處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牧野區衛生局
  • 類別:政府機構
工作職能
(1)根據黨和國家的衛生方針、政策和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統一要求,制訂全區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區衛生工作的發展。
(2)研究制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計畫,制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協調實施。
(3)依據衛生法律、法規及規章,對全區社會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食品、藥品、醫用生物和生物材料,醫療器材行使監督職權,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等實行監測,組織實施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審批。
(4)負責全區醫療事故爭議的調解和處理工作。
(5)制訂全區醫學科技發展與衛生新技術推廣計畫,組織衛生科技攻關,新技術開發,推動醫藥科技為衛生事業發展服務。
(6)貫徹黨的中醫政策,堅持中西醫結合方針,與有關部門共同發展現代醫學和傳統醫學。
(7)制訂全區初級衛生保健計畫和疾病防治計畫,進行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8)建立完善衛生統計信息體系,加強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9)負責婦女、兒童保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
(10)負責衛生系統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農村醫生的教育工作。
(11)加強衛生資源計畫與財務管理,合理配置衛生資源,加強資源使用效益評估。
(12)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13)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調
度全區衛生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及蔓延。
(14)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規範醫保工作。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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