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

2015年5月6日,《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開徵民意,明確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電話購物和自動售貨亭(自動販賣機)等無店鋪經營者不得出售違禁商品、未經允許禁向消費者推送信息,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不正當競爭,情節嚴重者可追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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