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考試嘆

《為考試嘆》是清聖祖玄燁(康熙帝)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南巡期間針對科舉舞弊現象所作的五言律詩。全詩以"人才當義取"為核心論點,批判科舉考試中徇私舞弊行為,強調"文宗濂洛理"的士人操守。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該詩經由提督學政張廷樞奏請刻碑,成為江南貢院科舉考試的重要訓示文獻。

基本介紹

  • 作者:玄燁
  • 朝代:清代
  • 體裁:五言律詩
  • 押韻:庚韻
  • 出處:《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二集》卷五十 
  • 創作時間: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 
創作背景,作品內容,刻碑情況,

創作背景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四月,玄燁第三次南巡至南京期間,親睹江南貢院科場舞弊現象。作為科舉制度的最高決策者,玄燁針對當時"放利來多怨,徇私有惡聲"的考風亂象,以帝王視角寫下此詩。作品反映了清代科舉鼎盛時期存在的制度性弊端,直接促成了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欽定科場條例》的修訂完善。

作品內容

全詩原文為:
人才當義取,王道豈紛更。
放利來多怨,徇私有惡聲。
文宗濂洛理,士仰楷模情。
若問生前事,尚憐死後名。
首聯提出人才選拔應堅守道義的核心理念,頷聯直斥舞弊行為的危害,頸聯推崇程朱理學思想,尾聯通過"生前事"與"死後名"的辯證關係,警示士人注重名節操守。詩中"濂洛理"特指周敦頤(濂溪先生)、程顥程頤(洛陽學派)創立的理學體系。

刻碑情況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時任提督學政張廷樞在督江南學政期間,向康熙帝奏請將詩作頒賜勒石。次年六月,張廷樞主持將內廷鉤臨的詩稿刻製成碑,碑文末尾鐫刻"康熙癸未六月刊,提督學政臣張廷樞拜手稽首恭記",該碑原立於南京江南貢院。此舉使《為考試嘆》從御製詩文轉化為科舉考場實體訓誡,成為清代中期規範科場紀律的重要實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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