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也稱華盛頓公約或CITES公約。1973年3月3日簽訂於美國華盛頓,1979年6月22日修訂於德國波恩。締約各國認識到許多美麗的、種類繁多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統中無可代替的一部分,為了人類當代和今後世世代代,必須加以保護;意識到 從美學、科學、文化、娛樂和經濟觀點看,野生動植物的價值都在日益增長;認識到各國人民和國家是,而且應該是本國野生動植物的最好保護者;並且認識到,為了保護某些野生動物和植物物種不致由於國際貿易而遭到過度開發利用,進行國際合作是必要的;確信為此目的迫切需要採取適當措施。CITES公約的管理對象包括三個附錄。附錄Ⅰ共有892 個物種。附錄Ⅱ共有33033個物種。附錄Ⅲ共有161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
- 外文名:The CITES Appendices
- 中文別名1:華盛頓公約
- 中文別名2:CITES公約
- 締約年代:1973年3月3日
- 締約地點:美國華盛頓
- 附錄分級:Ⅰ、Ⅱ、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