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 地區:瀋陽市
  • 作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 性質:工作報告
  • 時間:2013
2013年的主要工作
過去一年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決策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職責,為加快瀋陽全面振興、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發揮了應有作用。
一、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管用有效,提高地方立法質量
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加強立法工作的要求,召開了全市立法工作會議,確定了本屆人大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原則方向,突出強調“注重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和“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的理念和思路,引領和推動我市立法工作健康發展。
一年來,共完成4件立法項目,其中制定3件,修改1件。職業病防治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中,重點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建立完善了勞動者職業培訓、個人防護、健康檢查、職業病危害事故救助等相關規定,為加強和規範我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新制定的殘疾人保障條例,拓展了公共服務對殘疾人的優惠範圍,細化了殘疾預防和康復工作等內容,從立法層面保障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為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制定了公共體育設施條例,從規劃與建設、使用與管理、資金保障以及向社會開放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範。修訂後的郵政管理條例,增加了對郵政和快遞服務的監管,特別是細化了對社會普遍關注的老舊居民樓、公共場所信報箱的設定和維修管理,使條例更加適應我市郵政業發展的實際需要。
常委會注重發揮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導作用,積極推進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著眼加強對全市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規劃指導,編制了五年立法規劃,使年度立法計畫、調研項目得到科學銜接和有序推進。在人大提出地方性法規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去年所完成的立法項目中,有2件由市人大專門委員會提出。在發揮專門委員會專業優勢和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作用的同時,注重發揮“外腦”作用,聘請了20名常委會立法顧問和5個立法顧問單位。為了充分體現立法的民主性,堅持所有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並通過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利益相關群體、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區縣(市)人大的意見建議,使制定的法規更加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意願,確保立有用之法。
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增強監督工作實效
常委會緊密圍繞全市“穩增長、辦全運、惠民生”等重點工作,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努力推動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一是以建立和完善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制度為重點,加強了對政府預算決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審議了2012年市本級決算和2013年上半年預算執行及審計工作報告,審查批准了2012年市本級決算,督促市人代會預算決議的落實,認真解決財政資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管好人民的“錢袋子”。聽取審議了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對201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所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跟蹤問效。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工作穩步推進,出台了加強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工作若干意見,將政府管理的財政資金全部納入人大審查監督範圍,規範細化了預算決算編報、初審、審查、批准的內容和方式,理順了開發區財政預算監督體制,設立了預算草案電子查詢終端,首次將20個一級預算單位彙編成冊,提交本次大會審議,並對2個一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進行專題審議,推動預算決算的監督管理從部門擴大到整體、從工作層面上升到制度層面、從程式性監督步入實質性監督。
二是以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為重點,加強了對經濟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了2013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及“十二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報告,促進政府正確處理穩增長與調結構的關係,確保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推動“十二五”規劃科學實施。聽取審議了我市貫徹中央1號檔案情況報告以及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情況的匯報,先後兩次視察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情況,推進我市農民經濟合作組織建設,提升現代農業的規模化和產業化水平,增強農村發展活力。聽取審議了我市貫徹實施省旅遊條例、推進旅遊業發展情況的報告,視察了重點旅遊景區以及旅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情況,促進我市加快旅遊載體和旅遊聚集區建設。
三是以解決民眾切身利益問題為重點,加強了對民生保障的監督。為推動解決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我市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情況進行了持續監督,督促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對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食品安全進行專項整治。為回應百姓對教育公平的關切,聽取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的匯報,選擇各種類型幼稚園進行了集中視察,推動解決影響和制約我市學前教育發展的突出問題,促進優質教育資源的公平共享。為回應百姓喝上乾淨水、放心水的期盼,結合議案督辦,通過專題調研、集中視察、聽取專項匯報等形式,督促政府切實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供水管網改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等重點工作。聽取審議了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情況的報告,促進體育健身設施的建設管理和有效利用。聽取了我市貫徹實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情況的匯報,依法維護和保障歸僑僑眷的權益。對重點信訪事項加強轉辦督辦,推動解決人民民眾的合理訴求。
四是以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為重點,加強了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垃圾污染問題,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開展了執法檢查,多次實地視察城鄉垃圾收集和無害化處理情況,從強化規劃引導和責任落實,加快形成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以及無害化處理的完整體系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市委就此組織各位常委對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進行專題視察調研,市政府專門召開會議加以研究落實。常委會還對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污泥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問題進行了連續視察檢查。開展了“治理大氣污染、建設生態家園”的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並配合省人大對大氣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五是以提高執法和司法公信力為重點,加強了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監督。聽取審議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專項報告,加快法治政府和誠信政府建設。制定了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工作規定和實施細則,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制度規範。聽取審議了市法院深化執行工作改革、創新執行機制的報告以及五年發展規劃的匯報,促進“執行難”問題有效解決,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聽取審議了市檢察院審查批捕和起訴工作的報告,支持和督促檢察機關充分履行相關職責,維護司法公正。常委會還聽取了我市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情況匯報,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和村民自治建設。視察了宗教活動場所,促進我市宗教事務和宗教場所的規範管理。開展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對政府提報的5件規章進行了備案審查。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保障和促進全市重大決策部署的有效落實
常委會將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與開展監督工作有機結合,選擇事關全市工作大局和民眾切身利益的軟環境建設、預算決算審查監督、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重點民生工程、農村改革發展等重大事項,依法進行了審議。先後就推進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旅遊一體化建設、現代服務業、高端裝備製造業以及汽車產業發展情況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視察調研,提出意見建議,推動了全市重點工作落實。尤其是結合聽取市政府關於軟環境建設情況匯報,對我市近年來軟環境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並在市委為此專題召開的座談會上做了全面匯報,為市委決策部署提供了依據。為加快推進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查批准工作,聽取了2014年政府重大項目和城建計畫安排情況的匯報,促進政府科學合理安排項目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水平。
在行使人事任免權方面,常委會堅持黨管幹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統一,充分保障組成人員在幹部任用上的知情權、表達權,全年共依法任免了189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一府兩院”開展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四、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強化服務保障,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
針對換屆後新當選代表占半數以上的實際,先後舉辦兩期基礎性和實用性的代表專題知識培訓,對省市人大代表小組和專業代表小組組長、鄉鎮人大主席以及代表建議承辦部門人員開展了相關業務培訓,實現了市人大代表履職培訓的全覆蓋。尤其是為了提高代表議案建議的質量,解決“重提出、輕質量”問題,在專項工作會議上,對提出議案建議的範圍程式、加強指導和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引導代表提高議案建議水平。深入開展“三深入”活動、代表與人民民眾見面日活動,全年組織了300餘名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層,面對面聽取意見,提出建議39件,形成調研報告32篇,促進“一府兩院”努力解決人民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注重發揮代表小組尤其是專業代表小組的作用,組織開展代表活動130餘次,代表活動網路更加完善。堅持定期向代表印發常委會工作信息,通報“一府兩院”重要工作情況,提供政情社情資料,為代表知情知政創造條件。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範圍不斷擴大,全年共有60餘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210多人次各級代表參與了執法檢查、工作視察和調研活動,代表主體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工作成效顯著。常委會就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4件議案,分別聽取審議了專門委員會議案審議結果和市政府關於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多次組織專題視察檢查,議案所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得到了積極推進和有效落實。如為辦理好推進學前教育的議案,市政府制定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常委會也將制定學前教育條例列入今年立法計畫,使解決學前教育現實問題和長遠發展都有了可靠保障。為落實好保障城鄉百姓喝上乾淨水、放心水等3件議案,市政府計畫用三年時間對居民小區的供水管網和老舊小區樓內上水管線進行改造,並通過實施農村飲水工程,進一步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對750件代表建議,常委會認真轉辦交辦,並對其中21件建議進行了重點督辦。在“一府兩院”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有607件代表建議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占81%;列入計畫解決的85件,占11.3%;因政策或客觀條件所限暫不能解決、並已向代表說明的58件,占7.7%。推進解決了代表反映集中、民眾普遍關注的一些難點和熱點問題。
五、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
常委會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和廉潔從政的各項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和認真整改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工作作風和精神狀態發生了較大改觀。為加強常委會的學習,堅持會前結合審議議題進行一事一訓,邀請專家學者就發揮常委會職能作用、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內容,共組織了5次專題講座,使學習更具針對性。為提高常委會審議質量,堅持在審議前組織專題調研和專項視察,全面了解實際情況,使審議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了新的改進。加強了人大重要工作、重大活動和優秀履職代表的宣傳,人大工作更加公開透明,社會影響力進一步擴大。首次以常委會名義從高校院所、金融機構、財稅部門中,聘請了10名財經諮詢專家,為常委會有效開展監督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撐。市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聯繫更加緊密,堅持在一些重點工作上實施聯動,加強溝通交流和業務指導,全市人大工作整體合力得到進一步增強。成功承辦了東北四個副省級城市人大工作研討會,密切了與兄弟城市人大的工作交流。積極開展同國外友好城市議會交往,先後推進簽署我市與俄羅斯新西伯利亞市建立了友城關係,尤其是與拉脫維亞尤爾馬拉市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填補了我市在波羅的海沿岸國家友好城市的空白。
各位代表:常委會的各項任務已經全面完成,但結合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問題查擺與整改,使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如,常委會工作中還存在“重程式、輕落實”的現象,尤其是對政府專項資金使用、重大投資項目管理、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審議意見落實的持續監督和跟蹤問效還不夠;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落實中的一些問題缺乏深入研究,對已明確的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落實得還不夠到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行使得還不充分;對一些事關民生的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的力度不夠。在密切人大與人民民眾聯繫、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之間的聯繫以及代表與選舉單位和選民的聯繫方面,方式還不夠多、渠道也不寬,還沒有更好地“接地氣”。此外,在為代表提供服務、提高議案建議質量、督辦建議落實上,還應做更多的努力。對這些差距和不足,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要認真加以改進。
2014年的主要任務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也是瀋陽加快全面振興,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之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總的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全會部署,緊密圍繞全市“深化改革、穩定增長、改善民生、最佳化環境”的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積極反映民意、匯聚民智、維護民利,努力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為把瀋陽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推向新階段,創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環境。
第一,在立法工作方面,要重點加強民生保障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著力解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亟須通過立法來規範的現實問題。為從法規層面回應廣大人民民眾對解決“入園難”、“入園貴”的訴求,滿足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需要,推進我市學前教育均衡健康發展,擬制定《瀋陽市學前教育條例》。要高度關注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農村生態環境、水利基礎設施監管、政府性投資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深入開展調研論證,本著條件成熟、急需為先的原則,適時列入常委會立法項目。堅持立、改、廢並重,繼續開展對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特別是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工作。
要把“管用有效”作為衡量立法質量的重要標準,不斷提高立法的科學性、擴大立法的民主性、增強人大立法的主導性。堅持“問題引導立法、立法解決問題”,在制定好“關鍵幾條”上下工夫,突出現實性,兼顧前瞻性。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機制,做好法規立項、起草、審議各個環節的銜接,適時開展立法評估,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繼續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立法顧問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切實防止和克服部門利益法制化問題。加大對新制定法規的宣傳,夯實法規貫徹實施的民眾基礎。
第二,在監督工作方面,綜合運用多種法定形式,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大事項的監督。要圍繞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和權力運行制約監督體系的建立完善以及推進城鄉一體化統籌協調發展、加強大氣污染治理等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聽取我市推進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情況的匯報,促進我市儘快在兩化融合、工業轉型升級、打造企業社會化服務平台、發展混合型所有制經濟、企業機制體制創新等方面率先破題。視察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實施情況,加快推動非公經濟發展。要積極回應市民對解決“出行難”問題的訴求與期盼,聽取審議我市公交體系規劃建設和管理情況的報告。要持續推動我市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通過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專題視察,促進解決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聽取審議推進瀋陽經濟區旅遊一體化發展情況的報告,推動“大瀋陽旅遊圈”建設。聽取我市民族工作情況的匯報,促進民族事業全面發展。
要強化對計畫和預算決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從今年開始,在常委會上要將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報告分開審議,逐步實現對預算進行精細化和實質性審查。要充分利用在人大常委會設立的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查詢連線埠,加強對市本級重點資金安排以及撥付使用情況的線上監督。要積極推進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監督工作,不斷深化部門預算審查監督,加快建立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監督審查機制,適時聽取我市2015年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計畫安排情況的匯報。要加強對重點民生資金、重大投資項目、國有資產管理的審查監督,尤其要督促政府加強和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風險可控、規模適當的債務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防止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特別是違規使用資金問題的監督,促進政府及有關部門切實把擠占挪用的錢歸位,把“跑冒滴漏”的錢堵住,把閒置、沉澱的財政資金管好用好,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要積極推動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學前教育、醫療、養老、就業以及供暖等重點民生問題,督促政府把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各項實事辦好、辦到位,讓振興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聽取我市城鄉垃圾分類及無害化處理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持續推動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對物業管理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推動解決我市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關注文化惠民,聽取審議我市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的報告,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協調發展。聽取審議我市社區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升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聽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的報告,促進基層醫療保障條件加快改善。
要強化對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認真落實常委會監督司法工作規定和實施細則,針對法官、檢察官違法辦案以及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重大案件辦理情況,依法開展詢問和質詢;對涉及“兩院”工作事項需要做出決議決定,但有關重大事實不清的,啟動特定問題調查程式;對存在違法違紀和失職行為且情節嚴重的法官和檢察官,將依法提出撤職案。聽取市法院建立完善執行工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情況的匯報,加強對評估、拍賣、案款收支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推動解決執行不公、違法執行等問題。加強偵查活動監督,聽取相關工作匯報,促進檢察機關健全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工作機制。聽取審議“六五”普法工作情況的報告,推動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環境。加強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對“一府兩院”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檢舉和意見工作,設立常委會“申控”工作機構,使人大信訪工作更加規範化、法治化。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維護法制的統一。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要嚴把提請任命人員的任前條件和資格審查關,實事求是,依法任免。同時,要積極探索任後監督的有效方式。
第三,在代表工作方面,將適時召開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會議,在全面總結代表工作經驗的同時,研究和明確新形勢下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的思路與舉措。要對代表閉會期間履職活動的內容、方式以及服務保障等進行全面規範,完善相關制度措施,繼續開展好代表“三深入”活動。要以市人大代表培訓中心為平台,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題學習培訓,增強培訓的鮮活感和吸引力。要建立完善代表履職激勵約束機制,認真落實代表執行職務寫實制度,積極推進代表向選舉單位述職,組織開展履職優秀代表和先進代表小組以及年度優秀代表議案建議評選表彰活動,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退出機制,激發代表履職的積極性。要強化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加大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力度,努力把代表議案建議落到實處。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廣度和深度,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各項工作參與,密切與代表的聯繫,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兩代表一委員”工作室建設,為代表履職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在常委會自身建設方面,要鞏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認真抓好“四風”問題整改落實,健全完善學習培訓、提高審議質量、改進會風文風等一系列制度,形成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的長效機制。要推進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的落實,對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的實施效果進行檢查評估。要不斷改進視察調研方式,堅持貼近實際,努力增進實效。要強化專門委員會專題調研、報告初審、跟蹤監督常委會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落實等方面的工作,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及專職委員的作用。要重視發揮現代傳媒的作用,擴大人大宣傳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要加強機關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嚴格落實經費使用、外出考察、公務用車等各項規定,切實把勤儉節約、“過緊日子”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密切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聯繫,加強與兄弟城市人大的學習交流,特別是要把開展與國外地方議會的友好交往作為擴大開放、促進交流合作的重要渠道,發揮好人大對外交往的獨特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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