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為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回顧與展望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進展。“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將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水平,突出治污減排、生態建設和生態保護,認真分解落實環保任務指標,積極做好政策、資金、制度等保障,強化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圓滿完成了“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和重點任務。
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截至2010年,全市累計完成減排項目136個,削減化學需氧量3.30萬噸、二氧化硫4.29萬噸,分別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111%和147%。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別獲得山東省污染物減排考核二等獎、一等獎和一等獎。
水環境質量有所好轉。小清河流域(濟南段)和徒駭河流域(濟南段)水質達到階段目標要求,恢復魚類生長,出境斷面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比2005年下降23.8%和50.3%;氨氮濃度分別比2005年下降44.0%和77.5%。大明湖水質明顯好轉,地下水水質良好。
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市區環境空氣中二氧化氮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要求,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濃度略超國家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圓滿完成了全運會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任務,全運會期間空氣品質達到了近年來歷史同期最好水平。
生態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平陰縣和濟陽縣創建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章丘市棗園鎮等創建為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建成國家級生態文明村1個。創建國家級綠色學校1個、綠色社區2個。召開了全市首次農村環保工作會議,將農村環保工作納入議事日程。
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初步建成。制定了濟南市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實施意見,與駐地部隊、公安等15家單位建立了部門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形成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汛期環境、危險廢物、輻射安全等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體系。開展了重點行業環境風險及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和涉鉛企業專項檢查,基本摸清了排放重金屬等劇毒物質的環境風險源底數。
環境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建成市級環境監控中心和11個縣(市)區環境監控分中心,實現了對主要水、氣環境質量和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的實時監控。落實“市、縣(市)區、企業”三級環境監管責任制,強化對115家重點污染源的環境監管。頒布實施了《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開展建築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和環境監理制度試點工作。
科技、信息、宣教等支持手段不斷加強。完成了城市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關鍵技術研究與工程示範等15項課題,開展了“數字環保”建設工作,建成了濟南市環境信息數據中心、業務套用和服務網路平台,組建綠色行動宣講團,啟用了環境保護移動宣傳服務站。
 (二)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1.機遇。“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關鍵時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也是全面改善環境質量、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的戰略機遇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各級黨委、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政協監督、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環保工作大格局趨於完善。隨著環境經濟政策的逐步出台、環境標準體系不斷完善、環境科技和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政策、法規、科技對環境保護支撐作用將越來越強,為推進環境保護事業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2.挑戰。“十二五”時期,人民民眾的環境質量需求日益提升,而我市仍將處於工業化中後期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經濟結構調整和粗放型經濟成長方式的根本轉變還需要較長時間,進一步推進環保事業面臨諸多挑戰。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城市化進程和舊城改造加快,資源能源消耗量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機動車保有量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環境容量,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力巨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農村面源污染防治、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治理的要求越來越高,環境壓力進一步加大。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放射性物質、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等長期積累,環境風險防控壓力越來越大。新生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對提高環境保護綜合能力、實現污染全防全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與規劃指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以“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為主線,以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生態市建設為抓手,以解決關係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環境質量改善與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和環境要求相適應,為全面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目標。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恢復。落實環境經濟政策,充分發揮環保科技對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引領和支撐作用,不斷推動工業結構調整和重點污染源治理,建立完備的污染防控體系和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監督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為全面建設美麗泉城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三)規劃指標。
1.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到2015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2.6%(含農業源11.9%),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5.9%(含農業源15.5%),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5.5%,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6%。
2.環境質量指標。到2015年,市區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各縣(市)城區環境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以上天數達到85%。城市地表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6%以上,城市地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小清河、徒駭河出境斷面化學需氧量年均濃度控制在40毫克/升以下,氨氮年均濃度控制在2毫克/升以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小於55分貝,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小於70分貝。
3.環境安全。因違法排污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輻射水平在正常波動範圍內。
三、環境功能區劃
   濟南市環境功能區包括生態環境功能區、環境空氣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和聲環境功能區。
生態環境功能區包括南部山區生態功能區、中心城城市建設生態功能區、山前平原農業生態功能區、黃河沿岸濕地保育生態功能區、北部平原農林生態功能區。
環境空氣功能區劃分一類功能區11個,屬於特殊保護區,其餘為二類功能區。
水環境功能區分為地下飲用水水源地功能區、地表飲用水水源地功能區、漁業用水功能區、景觀用水功能區、工業用水功能區、農業用水功能區和其它功能區。地下飲用水水源地劃分一級保護區122個,二級保護區5個,准保護區8個;地表飲用水水源地劃分一級保護區4個,二級保護區7個。劃定漁業用水功能區1個,景觀用水功能區28個,工業用水功能區3個,農業用水功能區20個,其它用水功能區2個。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38個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其中一類聲環境功能區15個,二類聲環境功能區17個,三類聲環境功能區6個,市區226條主要幹道劃分為四類聲環境功能區。
各環境功能區具體劃分情況由市環保局另行公布。
四、主要任務
   (一)環境空氣污染防治。
1.能源結構調整。加大能源結構調整力度,降低煤炭消耗增長速度。加強輸配電網路建設,提高外來用電比例,到2015年,全市外來用電容量提高到3460兆瓦。大力推廣使用天然氣,發展管道天然氣用戶和燃氣汽車,適度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市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長清區)天然氣供給能力達到11.85億立方米,中心城年用氣量達到10.32億立方米。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推廣太陽能一體化建築,重點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開發建設風力、生物質和太陽能發電。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積極研發推廣地源和水源熱泵技術。
2.淘汰落後產能。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淘汰落後產能,並實施關、停、並、轉、遷。市區內禁止新上火電機組,淘汰運行滿20年常規火電機組、服役期滿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機組、標準煤耗高出2010年全省平均水平10%或全國平均水平15%的燃煤機組。淘汰化鐵煉鐵、300立方米以下煉鐵高爐(鑄鐵高爐除外)和窯徑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淘汰年產1000萬塊以下的磚窯生產企業和18門以下磚瓦輪窯、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
3.工業污染防治。加大城市集中供熱污染防治力度,分年度淘汰分散供熱鍋爐和集中供熱鍋爐(單台20噸/時以下)或將其更換為清潔燃料。集中供熱覆蓋範圍內不再新建和擴建自備分散燃煤、燃重油供熱設施。新建集中供熱設施應避開採暖季主導風向。在集中供熱不能到達地區,鼓勵採用清潔燃料或熱泵採暖。加強燃煤鍋爐污染治理設施監管,取消或鉛封煙氣旁路,確保煙氣穩定達標排放,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實施限期治理改造。
持續推進鋼鐵燒結煙氣、石油煉製催化再生煙氣、焦爐煤氣和硫酸尾氣、炭素行業石油焦煅燒尾氣脫硫,實施濟鋼集團有限公司燒結機脫硫等14項脫硫工程和濟南東新熱電有限公司脫硫改造等28項脫硫設施改造工程。積極推進炭素行業生產方式轉變,採用集中煅燒、分散焙燒工藝。
現役單機200兆瓦(不含)以下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安裝低氮燃燒器,脫硝效率達到35%;現役單機200兆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建設脫硝設施,脫硝效率達到70%。建設35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低氮燃燒示範工程和單台燒結面積180平方米以上的燒結機、規模大於2000噸熟料/日水泥旋窯低氮燃燒、脫硝示範工程。實施山東黃台火力發電廠機組脫硝、濟南市琦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CFB鍋爐(循環流化床鍋爐)低氮燃燒項目等20項脫硝示範和低氮燃燒工程。
4.揚塵污染防治。認真落實《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以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為抓手,在建築施工工地實施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和環境監理制度,並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各區政府城市管理考核體系。加強環境綠化及城區綠化,減少裸露地面造成的揚塵污染。提高城市道路機掃率,增加沖(灑)水頻次,控制道路揚塵。加大堆場揚塵防治力度。
5.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車輛,鼓勵使用低排放混合動力車、電動車、天然氣車及其它替代燃料車。到2015年,分別新增單燃料LNG(液化天然氣)公車、計程車500輛和2000輛,新增電動公車300輛,推廣其他各類電動汽車3000輛以上。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氣標準。實施機動車黃綠標環保標誌管理制度並逐步淘汰黃標車,到2012年底,完成黃綠標誌發放和旅遊、長途客運、物流配送黃標車淘汰工作。自2013年1月起,市區二環路以內禁止黃標車通行;2015年1月起繞城高速以內禁止黃標車通行,年底完成黃標車全面淘汰。加強外埠進濟車輛管理,排氣不達標車輛不準進入市區。
加強機動車排氣檢測單位監管,完善在用車檢測/維修(I/M)制度,提高I/M網路線上監控水平。構建瞬態工況法檢測體系,加大路檢、抽檢頻次。建設濟南市機動車排氣監控網路信息化平台,實現機動車排氣監測遠程監控。
加強油品質量管理,鼓勵銷售使用低硫優質車用燃油。6.非常規污染物污染防治。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石油化工、汽車塗裝、塑膠包裝印刷、有機精細化工等行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必須由密閉排氣(通風)系統導入淨化控制裝置回收利用或處理達標後排放。加油(氣)站、儲油(氣)庫和油(氣)罐車應進行油氣回收治理,控制油氣揮發。
按照國家履約計畫,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管理,逐步淘汰含氫氯氟烴(HCFCs)生產、銷售和使用;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調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加強餐飲業環境管理,摸清污染狀況,嚴格控制油煙污染。
(二)水環境污染防治。
1.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法》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落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保護措施。實施一級保護區封閉管理,建設隔離護欄、圍網、擋牆及種植防護林等,清理保護區內與水資源保護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清理或拆除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逐步搬遷保護區內村落。清理二級保護區內所有與水資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開發項目和排污口,實施餐飲廢水集中收集處理。加強准保護區內工業污染源監管,確保其穩定達標排放,取締保護區內所有電鍍企業,防範環境風險。明確劃定臥虎山、錦繡川和狼貓山水庫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並落實環境保護措施。
推進南部山區重要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建設,實施封山綠化,恢復或重建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控制面源污染,改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
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評估與水源地風險源識別研究,制定風險源應急處置方案,完善應急設施,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2.工業污染控制。淘汰或關停“十五小”、“新五小”等小(土)企業。淘汰章丘魯明化工有限公司8萬噸/年以下合成氨生產線、長清區和平陰縣小澱粉製造企業、屠宰量1000頭/天以下的屠宰點、年產值300萬元以下且廢水治理不達標的醫藥製造企業。推廣氮肥生產超低廢水排放技術,濟南盛源化肥有限責任公司廢水排放控制在10立方米/噸氨以下。
加強對排放重金屬及其它有毒物質企業的監管,對特徵污染物實施自動監測,並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積極促進電鍍工業園建設,將電鍍企業遷入園區,實現電鍍廢水集中處理。
加大工業廢水治理和工業水資源循環利用力度,實施濟鋼集團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濟南臨港經濟開發區等8家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濟南含章印務有限公司等33家企業污水處理再提高工程。
3.城市生活污水污染治理。結合城市建設和發展規劃,合理布局,實施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光大水務(濟南歷城)有限公司(二期)、濟南市西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光大水務(濟南)有限公司(二期)等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濟陽美潔污水處理廠(二期)和商河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7.65萬噸/日。到2015年,城市和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加強平陰縣人民醫院等78家小型醫院廢水污染治理,控制醫療廢水污染。
4.河道綜合整治及污水全收集工作。繼續加大城市河道綜合整治力度,實施小清河幹流綜合整治二期工程,並從東平湖調配生態用水,對羊頭峪東溝等22條支流河道進行截污整治。開展城區污水全收集工作,新建4座污水處理站。在各縣(市)及長清區開展城區河道綜合整治工作。
實施大明湖清淤和園區周邊截污工程,改善湖區水質。
5.再生水回用。加強再生水資源化管理,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調配。建設光大水務(濟南)有限公司一廠等10家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網工程,回用能力達到14.5萬噸/日,並優先用於企業生產用水。結合城區河道截污,建設5萬噸/日的分散式再生水工程,規模以上新建項目按照《濟南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再生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實施藍星石化濟南長城煉油廠再生水回用等8項企業再生水回用工程。到2015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達到15%以上。
(三)聲環境和輻射環境污染防治。
1.聲環境污染防治。
(1)區域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嚴禁在文化娛樂場所使用高音喇叭,限期治理擾民噪聲源和廠界噪聲不達標的工業噪聲源。嚴格建築施工噪聲管理和夜間施工審批,嚴防中、高考期間施工噪聲污染,推廣使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對固定噪聲設備採取隔聲措施。創建長清大學科技園等7個噪聲達標區,開展新建成區區域環境噪聲最佳化布點和監測工作。
(2)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推廣採用低噪聲路面,改善路面結構。在高架路、市內鐵路兩側環境敏感路段建設隔聲屏障。嚴格落實禁鳴措施,在環境敏感區域設定禁鳴標誌,擴大禁鳴範圍,加大執法力度。科學制定大型貨車行駛路段和時間,限制大型貨車、農用車夜間穿越主城區。最佳化交通噪聲監測布點,設定噪聲監測實時顯示屏。
2.輻射環境污染防治。加強輻射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普及輻射安全知識。強化輻射環境安全日常監管,繼續開展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源動態申報登記及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輻射安全許可證頒發與更換工作。對各類放射源每季度巡查一次,Ⅰ類放射源放射性環境質量每年監測一次。督促廢棄放射源暫存單位及時送貯並安全處置,廢棄放射源及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定期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練,提高輻射應急回響能力。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推進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5%以上,重點推進濟鋼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黃台火力發電廠等企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構建企業、行業和區域間固體廢物循環利用體系。推廣脫硫石膏生產建築石膏粉技術和免煅燒脫硫石膏乾粉砂漿技術,建設3個脫硫石膏綜合利用工程項目。利用現有工業爐、窯處置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建設污泥處置示範工程。
嚴格執行限制進口固體廢物審批制度,強化進口廢物利用企業監管。
2.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全面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產生台賬、轉移聯單、經營許可、安全處置、事故應急回響等制度,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開展實驗室危險廢物專項調查,建立和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動態檔案。
擴大危險廢物處置範圍,將廢有機溶劑等16類危險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利用率達到100%。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轉運站和小清河含鉻底泥綜合處置場。推進山東科源製藥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治理等8項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和減量化、資源化示範項目建設。建設生活源危險廢物收集、暫存網點,分類收集、暫存廢鉛酸蓄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感光材料等危險廢物。
3.醫療廢物污染防治。加強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監管,擴大醫療廢物收集範圍,強化醫療廢物轉移運輸的監控,保證運輸安全。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監管,確保處置設施安全運行。制定突發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新建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生產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
4.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在全市建設改造生活垃圾轉運站192座,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制度,實現生活垃圾封閉收集、運輸。對已建成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加強規範化管理,對濟南市第二垃圾處理廠(焚燒發電廠)加大監管力度,完成濟南市第二、第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建設,不斷完善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生活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改造、提升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有效消除生活垃圾處理產生的各種污染因素。做好濟南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和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長清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工作,完善垃圾填埋氣體收集處理設施,加強垃圾處理廠二次污染防治。
5.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認真貫徹國務院《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產生、回收、拆解處理等基本情況調查,淘汰落後拆解處理設施和產能,新建規模化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置項目。
加強廢舊塑膠和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監管,鼓勵發展技術先進、規模化的廢舊塑膠再生利用和舊輪胎資源化項目。
(五)生態環境保護。
1.生態功能區保護與建設。嚴格落實濟南市南部山區保護與發展規劃,將南部山區建設成為以水源補給、資源保護、都市型現代農業、環保休閒為主導功能的重要生態保護區。落實“南控”戰略,將南部山區土地及空間資源劃分為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積極推進荒山造林綠化、水系生態建設、環境污染控制、綠色產業發展和旅遊資源整合,實施南部山區生態功能保護區水源涵養地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在北部平原建設防風固沙林、用材林和農田林網,形成“帶、片、網”相結合的防風沙體系和農田防護體系,重點做好邢家渡等4個灌區農田防護帶建設。鹽漬化較嚴重地區實施退耕還草和農業結構調整,控制土壤風沙和鹽漬化。
在西部城區、東部城區與主城區之間,建設生態隔離綠化帶,在城區建設和改造中,實施各類公園和綠地建設,合理配置喬、灌、地被植物,形成城市綠地系統。到2015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0.2平方米以上。通過防風固沙林、用材林和農田林網建設,在山前平原區形成防禦風沙屏障。
在黃河沿岸地區、低洼滯洪區、水庫、河道和湖泊周邊,建設濕地保護區和濕地公園,恢復和保護現有濕地資源。
到2015年,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率達到84%以上。
2.“兩區一園”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規範化建設和管理。新建長清大峰山和歷城黑峪自然保護區,積極推進將歷城柳埠自然保護區升級為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和提升森林公園28處。
3.濕地保護。通過退田還湖、平垸行洪,增加湖泊濕地調蓄能力,加強濕地污染控制,有效補充濕地生態用水,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基本功能。積極推進將濟西濕地、平陰玫瑰湖、商河大沙河、天橋鵲山龍湖建成國家級濕地公園,將濟陽澄波湖建成省級濕地公園。建設南部山區三川濕地水源涵養保護區、章丘白雲湖生態功能保護區,保護生物多樣性。做好小清河沿岸濕地恢復工作。
4.泉城風貌帶建設。做好古城區歷史文化保護工作,重點規劃和保護珍珠泉、芙蓉街等街區。加強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優秀歷史建築和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重點保護千佛山、大明湖、龍洞、靈岩寺、四門塔等風景名勝區。
建設城區四大泉群、章丘百脈泉群和平陰洪範池泉群泉水生態功能保護區。劃定72名泉泉水出露區保護範圍,禁止建設破壞名泉風貌、泉脈的構築物和深基礎工程。加強泉池保護,設立泉池保護區域。恢復和保護市區散泉和華山泉群,嚴格限制開採白泉泉群地下水。
5.土壤污染防治。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取締粘土磚生產線。開展重點區域土壤污染風險評估與監測工作。實施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完成濟南裕興化工廠原址土壤修復工作。
(六)農村環境保護。組織劃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立水源地水質監測和衛生評價制度,加強水源地安全預警和防範處置工作。
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促進循環農業經濟發展。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業標準化生產體系,推廣和發展資源節約型農業產業,加大測土配方施肥、綠色控害等控肥控藥關鍵技術推廣力度,新增認證無公害農產品240個、綠色食品150個、有機食品100個,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在所有鄉鎮駐地建設污水處理廠(站)和配套收集管網,農村集中居住點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以上。生活垃圾採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方式收集處理,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以上。
推廣畜禽生態養殖技術,對平陰順興奶牛養殖有限公司等140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施污染治理和再提高工程,禽養糞便綜合利用率、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
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拓展綜合利用渠道,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加快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和商河縣生態縣(市)試點建設,2012年章丘市建成國家級生態市。實施生態鄉鎮創建活動,全市80%以上鄉鎮完成國家級生態鄉鎮建設。開展生態文明村創建工作,全市80%的行政村建成市級生態文明村。
(七)環境風險防控。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環境風險防範部門聯動機制。完成市級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任務,開展縣(市)區環境應急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處置能力。以飲用水水源地監管和風險源應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為重點,建立應急監測與預警系統,加強污染源環境安全應急物資、技術儲備。開展環境風險源研究與評估工作,落實環境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建立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檔案。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環境風險源單位和公眾的環境安全意識。
(八)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加強農村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實施人才引進計畫,強化在職人員培訓,建設高素質環保隊伍。
建設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重點提升水氣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安全預警與應急監測、生態環境監測、農村環境監測能力,加強線上監控能力建設,提高污染源實時監控水平。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提高對重金屬等有毒有害危險廢物的風險防控能力。加快環境信息能力建設步伐,逐步提高環境管理信息化、數位化、自動化水平。建立環境教育基地,為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提供平台。加強環境科技能力建設,解決制約大氣、水污染防治的瓶頸問題。
五、重點工程項目
   我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項目331項(具體項目由市環保局另行下發),總投資216.64億元。其中,大氣環境保護工程項目120項,投資50.97億元;水環境保護工程項目122項,投資87.08億元;聲與輻射污染治理項目2項,投資0.8億元;固體廢物治理項目29項,投資39.92億元;生態保護項目22項,投資27.21億元;農村污染治理項目4項,投資1.91億元;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3項,投資0.91億元;環境保護系統能力建設項目13項,投資6.63億元;環境保護科技與產業項目15項,投資0.67億元;循環經濟項目1項,投資0.5億元。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主導。建立政府主導、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將環境保護規劃實施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作為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手段。按年度將規劃任務與項目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建立規劃實施定期調度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二)定期檢查考核。在實施環境保護規劃中期和末期評估工作基礎上,建立規劃實施年度評估制度,對規劃任務與項目進展、總量控制等情況進行調度分析和評估,根據實際需求對規劃項目進行適時調整,提高規劃的針對性、時效性和指導性。完善和實施科學的環境保護績效評估制度,督促規劃實施。
(三)提高執法能力。完善地方環境法規及標準體系,積極促進《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濟南市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條例》、《濟南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立法工作。繼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環境執法監督管理制度。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低水平重複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有關標準,對超標排放和超排放總量企業實施掛牌督辦,依法責令限期治理和停產整頓。大力推進區域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區域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和區域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跨區域合作。
(四)強化資金保障。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公眾參與原則,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落實規劃項目建設經費,逐年提高環保投入占公共支出比例。加大規劃項目投資力度,優先安排納入規劃項目的建設資金。繼續探索和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按照“污染者負擔,受益者分攤”的原則,制定和完善環境保護優惠政策。
(五)加大科技支撐。加強環境保護支撐技術研究,深化與國內外環境科研機構、大學和企業合作,積極引進吸收環境保護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鼓勵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社會化建設和運營,加快污染治理新技術研發、引進和套用,大力發展環境保護產業,提高環境保護裝備製造水平。
(六)加強宣傳教育。加大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法律和政策宣傳力度,普及環境知識,弘揚環境文化。加強環境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公眾自覺保護環境、自覺監督破壞環境行為的意識。開闢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渠道,完善參與機制,定期公布環境質量和環境保護工作信息,擴大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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