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潛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辦發[2010]7號),設定潛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牌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主管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潛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建設局的職責劃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將縣城建成區河道管理及縣城防洪職責劃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將路燈管理及城市綠化、亮化等職責劃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城市客運及計程車行業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2、將城市管理執法和環境衛生管理職責劃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3、將建築工程招投標職責劃入縣招標採購管理局。
(四)增加的職責
1、增加人民防空防災救災應急指揮保障的有關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健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2、加強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加快城市舊城棚戶區改造,提升城市品位。
3、加強城市美化、亮化建設,打造皖西南風景旅遊城市。
4、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
5、加強建設行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設優質工程、安全工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市政公用事業和人民防空事業相關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二)承擔全縣住房工作。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指導廉租住房建設及租賃補貼的發放工作。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制定和發布全縣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貫徹執行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
(五)承擔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並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報批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企業。
(六)指導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範全縣建築市場秩序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監督和指導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區內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莊和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縣重點鎮、中心鎮的規劃和建設。
(九)負責全縣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全縣城市供水、供熱、燃氣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城鄉住房、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配套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承擔推進城鎮建築節能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推廣新型牆體材料;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二)指導各部門、企業、學校、鄉鎮制定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制定民眾防空組織訓練計畫,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畫、技術、定額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和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路建設計畫、技術、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協調、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通信管理;承擔全縣防災救災應急指揮保障的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制定全縣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管理局機關工作;協調局機關各股室工作關係;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檔案、督查、信息、信訪、議案、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衛、值班工作;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接待、固定資產和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資金的籌集、計畫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掌握建設經濟運行和重點項目建設動態;管理本局各項資金,負責聯繫會計核算中心財務結算工作;指導局系統的國有資產、專項資金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的人事、勞動工資、職工考評、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職工教育工作;負責建設法制宣傳與普法工作。
2、城鄉規劃辦公室(副科級): 擬定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擬定縣城規劃編制計畫,提供規劃設計條件;組織縣城詳細規劃的編制、規劃設計方案評議、審查、公示,並按法定程式上報審批;組織規劃設計方案的招標、評選和優秀設計方案申報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負責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審核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工作;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建築工程和縣城規劃區內管線工程及建築物的規劃定點,組織審查建築設計方案和管線工程設計方案並對其進行竣工規劃驗收;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規劃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城市規劃監察;指導全縣鎮、鄉、村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農村清潔工程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3、建築市場管理辦公室:研究擬定全縣建築業、建材業的發展規劃,對建築業、建材業和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業實行行業管理,並負責其資質申報與年檢的初審工作;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承辦建築工程項目的報建、招同管理工作;審查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核查建設項目條件,審查承包方資格,承辦施工許可證發放工作;負責建築施工現場管理,指導文明施工;負責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指導全縣建設行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建築業協會工作;指導各種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測以及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組織實施建築節能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建設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技術進步。
4、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股: 負責擬定縣城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投標工作,承擔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負責對市政道路及人行道開挖的審批工作;指導縣城園林綠化、燈飾亮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縣城供水節水、供熱、燃氣等公用事業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
5、住房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管理、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拆遷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適合縣情的房地產市場、住房建設、住房保障的政策並指導實施;建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組織指導、監督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銷售及危房改造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住宅建設規範、標準,研究制定全縣住宅產業發展的經濟政策、技術政策和住宅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開發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開發項目資本金審查、項目手冊核驗工作;組織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工作。
6、行政許可股: 承辦單位所有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政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核驗,確保審批材料準確無誤;對申請項目進行審批許可,頒發許可證;收取項目審批行政事業費和服務費用;做好相關行政許可項目資料的歸檔工作;做好與相關業務股(室)的檔案交接及審批情況通報工作。

其他事項

(一)理順與國土資源、供電、郵電、通信等部門的關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在規劃區內辦理土地徵用出讓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先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辦理土地徵用和土地確權手續,城市規劃區內的違法用地的處理需徵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意見。
2、供電、郵電、通信等部門需科學編制電力、電信等專項規劃,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配套設施建設時,必須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建設工程施工手續。
(二)理順與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關係。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著重負責對全縣規劃、建設、房地產工作的協調指導;負責對城鎮供水節水、燃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大型戶外廣告、招牌、宣傳牌設定規劃的選址和定位定線。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綜合監察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
(三)理順與天柱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天柱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規劃管理的關係。
天柱山風景區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由天柱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旅遊度假區、經濟開發區規劃管理納入縣城總體規劃統一管理,日常工作由天柱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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