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庭芳·誤國賊秦檜

滿庭芳·誤國賊秦檜

《滿庭芳·誤國賊秦檜》是元代文學家周德清所作的一首散曲。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滿庭芳·誤國賊秦檜
  • 外文名稱:中呂·滿庭芳·誤國賊秦檜
  • 創作年代:元代
  • 作品出處:《全元散曲
  • 文學體裁:散曲
  • 作者:周德清
作品原文,注釋,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中呂】滿庭芳·誤國賊秦檜
官居極品,欺天誤主,賤土輕民,把一場和議為公論。
妒害功臣,通賊虜懷奸誑君,那些兒立朝堂仗義依仁。
英雄恨,使飛雲倖存,那裡有南北二朝分。

注釋

官居極品:居於品級最高的官位。
欺王誤主:欺瞞、貽誤皇帝。天與主,此處均指皇帝。
賤土輕民:指不惜國土滄喪,人民慘遭亡國之痛。
賊虜:指金國。
那些兒:哪裡是。仗義依仁:施行仁義。
飛云:指岳飛及其養子岳雲。

作品鑑賞

靖康之難,金兵大舉入侵中原,虜徽宗、欽宗二帝,秦檜作為貼身侍臣隨二帝至金,又鼓吹和議,因被金主弟撻懶放回。紹興間,官至丞相,他力主與金媾和,反對迎回徽、欽二帝、收復失去的宋地河山,深得高宗趙構的寵信,言聽計從。1140年(紹興十年),正當抗金名將岳飛率岳家軍在中州戰場浴血奮戰,給又次來犯的金兵以迎頭猛擊、開始扭轉雙方作戰局面的時候,秦檜等主降派以十二道金牌把駐守在朱仙鎮上的岳飛強行召回,俟後又以“莫須有”三字羅織罪名,把岳飛及其長子岳雲、部將張憲害死在風波亭上。緊接著便是向金媾和,簽訂了“紹興和議”,致使朝中抗金無主,南宋王朝自此逐步走上了窮途末路。秦檜為人陰險、毒辣,尤喜阿諛奉承,後人寫《宋史》,把他列入《奸臣傳》。
這支《滿庭芳》,就是指斥誤國奸賊秦檜的一篇檄文。開章三句“官居極品,欺天誤主,賤土輕民”,便準確地寫出了他奸詐、兇殘的本性:他竊取了大臣中的最高爵位,當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他視宋朝江山、人民如糞土,瞞天過海暗中與金勾結,貽誤了南宋君王。下面兩句仍是對他滔天罪行的補充數說:“把一場和議為公論,妒害功臣”。揭示了秦檜巧言善辯、指黑為白,把一場喪權屈膝的與金媾和硬說成是理所當然的利國利民的主張,反過來卻剷除異黨,陷害盡忠報國的忠臣良將。前面幾句已經把秦檜的醜惡臉譜勾畫得十分清楚,下面作者又以兩個反詰句深化了自己愛憎分明的感情。第一問是“通賊虜懷奸誑君,那些兒立朝堂仗義依仁”,大意是:剝去畫皮,露出了秦檜勾結金主、胸懷奸詐、欺騙宋主的兇相,在朝廷里那裡還有半點仗義執言、仁政愛民的影子?第二問“英雄恨,使飛雲倖存,那裡有南北二朝分”是說:奸臣朝中弄權,忠臣九泉飲恨,假若岳飛、岳雲不死,定能力挽狂瀾,扭轉乾坤,重建宋朝一統河山,那裡會允許宋代終止於南北二朝前後分裂的局面?這二句反問,前者犀利有力,後者蘊含深情。當然就論點而言,這最後的一句反問亦未必便能站得住腳,不過那就超出了文學詞曲的範疇,只好留給歷史學家去論證了。
該篇文字明白如話,語言高度概括,最後以反問句結尾,避免了平鋪直書,顯示出形式多變,感情充沛,表現了強烈的愛憎。

作者簡介

周德清(1277-1365),字日湛,號挺齋。高安暇堂人。宋周美成之後。他是元代卓越的音韻學家兼戲曲作家,不僅著有韻書《中原音韻》,還作有不少北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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