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重組

液化石油氣重組指的是在化學物理變化中使得液化石油氣發生重組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液化石油氣重組
  • 套用領域:化學,能源領域
相關標準的制定,社會效益分析,相關問題,

相關標準的制定

2008年1月1日,建設部發布實施了編號為CJ/T259-2007的行業產品標準《城鎮燃氣用二甲醚》,該標準表明,二甲醚作為液化氣的替代燃料已具合法身份,可以正式進入城鎮作為替代燃料推廣。
2010年9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准公告2010年第4號(總第159號)正式發布,其中,GB25035-2010《城鎮燃氣用二甲醚》將於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明確規定,城鎮燃氣用二甲醚質量分數≥99.0%,甲醇<1.0%,而且專瓶專用儲存、運輸、充裝城鎮燃氣用二甲醚的設施及附屬檔案應能耐二甲醚的腐蝕。由此可見,純的二甲醚作為城鎮燃料,已經名正言順。在目前形勢下,建立合理的規定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混配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標誌、標籤、安全技術說明書、儲存、充裝等規範,為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的安全套用和市場規範提供了政策支持,已經迫在眉睫。為了更好地規範二甲醚市場,保障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安全使用和人民民眾的利益,需要制定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的配套標準,《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國家標準尚未出台。2009年12月1日,重慶市質監局發布的《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地方標準正式實施。2010年廣東省《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地方標準也正式實施,2012年10月河北省《液化石油氣二甲醚複合燃料》、《液化石油氣複合燃料中二甲醚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兩項標準發布實施。筆者認為先在幾個地區制定地方標準作為試點實施,最後制定國標,推廣至全國,符合國家新能源政策及國家環保政策。同時有利於緩解我國天然氣、液化氣等供應的巨大壓力。

社會效益分析

一是能有效地抑制不法分子摻假液化石油氣以牟取暴利為目的,以危害消費者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財產安全為結果,給社會和人民帶來的不安定因素和經濟損失。
二是使執法部門、檢驗部門的工作有了依據。對市場有效的監督提供保障。
三是液化石油氣以適當的比例摻混二甲醚裝入符合要求的罐體中作為替代液化氣的燃料,不僅符合國家替代能源的產業政策,起到節能作用,同時由於二甲醚自身含有氧元素,對液化石油氣重組分具有34.3%的親和作用,一定比例二甲醚的摻入能將液化石油氣普遍燃燒不盡的重組分帶動燒盡,從根本上解決液化石油氣在使用後殘留物(碳五及以上組分),常被用戶傾倒的問題,而殘留物傾倒是經常發生事故的一類隱患。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燃燒後的空氣品質,經檢測各項有害氣體指數均比純液化石油氣低,對加強城市環保,減少有害氣體排放,促進人類健康和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相關問題

直接將二甲醚摻入液化氣中並充裝於液化氣瓶中,以牟取暴利,導致社會上在液化石油氣鋼瓶中裝液化石油氣中摻二甲醚的現象愈演愈烈,如果長期下去,會產生如下結果:
1、液化氣瓶長期裝摻有二甲醚氣體或充裝二甲醚作為城鎮燃氣,將會對氣瓶的膠圈產生腐蝕,最終導致有害、可燃氣體泄漏,後果不堪構想;
2、二甲醚熱值只有液化氣的60%左右,添加二甲醚的液化氣也將大大降低熱值,損害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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