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莫司汀膠囊

洛莫司汀膠囊,適應症為本品脂溶性強,可通過血腦屏障,進入腦脊液,常用於腦部原發腫瘤(如成膠質細胞瘤)及繼發性腫瘤;治療實體瘤,如聯合用藥治療胃癌、直腸癌及支氣管肺癌、惡性淋巴瘤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洛莫司汀膠囊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細胞毒性藥物
性狀,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

規格

(1)40mg
(2)100mg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
100~130mg/m,頓服,每6~8周一次,3次為一療程。

不良反應

口服後6小時內可發生噁心、嘔吐,可持續2~3天,預先用鎮靜藥或甲氧氯普胺並空腹服藥可減輕;少數患者發生胃腸道出血及肝功能損害。骨髓抑制,服藥後 3~5周可見血小板減少,白細胞降低可在服藥後第1及第4周先後出現兩次,第6~8周才恢復;但骨髓抑制有累計性。偶見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睪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閉經或精子缺乏。

禁忌

有肝功能損害、白細胞低於4×10/L、血小板低於80×10/L者禁用。合併感染時應先治療感染。

注意事項

1.因可引起突變和畸變,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2.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時性異常。
3.下列情況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腎功能不全、經過放射治療或抗癌藥治療的患者或有白細胞低下史者。
4.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血常規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等。
5.病人宜睡前與止吐藥、安眠藥共服,用藥當天不能飲酒。
6.治療前和治療中應檢查肺功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藥有致癌、致畸作用,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以本品組成聯合化療方案時,應避免合用有嚴重降低白細胞和血小板的抗癌藥。

藥物過量

尚無藥物可對抗藥物過量,如出現嚴重骨髓抑制,白細胞過低可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藥理毒理

本品為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對處於G2-S邊界,或S早期的細胞最敏感,對G2期亦有抑制作用。動物實驗表明其與BCNU機理相似。本品進入人體後,其分子從氨甲醯胺鍵處斷裂為兩部分:一為氯乙胺部分,將氯解離,形成乙烯碳正離子,發揮烴化作用,致使 DNA鏈斷裂,RNA及蛋白質受到烴化,這些主要與抗瘤作用有關;另一為氨甲醯基部分變為異氰酸酯,或再轉化為氨甲酸,以發揮氨甲醯化作用,主要與蛋白質,特別是與其中的賴氨酸末端氨基等反應。據認為這主要與骨髓毒性作用有關,氨甲醯化作用還可破壞一些酶蛋白,使DNA受烴化破壞後較難於修復,有助於抗癌作用。本品雖具烷化劑作用。但與一般烷化劑無交叉耐藥性,與長春新鹼、甲基苄肼及抗代謝藥物亦無交叉耐藥性。對小鼠和兔子的試驗表明該藥物有致癌性。

藥代動力學

口服易吸收,體內迅速變為代謝產物。器官分布以肝(膽汁)。腎脾為多,次為肺、心、肌肉、小腸、大腸等。能透過血腦屏障,數分鐘後腦脊液中藥物濃度為血漿濃度的15%~30%,可經膽汁排人腸道,形成肝腸循環,故藥效持久。血漿蛋白結合率為50%(代謝物)。t1/2為16~18小時,其持久存在可能引起遲發性骨髓抑制。在肝內代謝完全,排泄於膽汁。有腸肝循環,故藥效持久。在尿、血漿、腦脊液均無原形藥存在。口服24小時內,本品的50%以代謝物形式從尿中排泄,但4日排泄量小於75%;從糞中排泄少於5%,從呼吸道排出約10%。因其脂溶性強,可有效透過血腦屏障。腦脊液中藥物濃度為血漿中的50%或更高。

貯藏

遮光,密封,冷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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