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合作條約

1963年1月22日,法德雙方在巴黎的愛麗舍宮簽訂了《法德合作條約》又稱《愛麗舍宮條約》。條約規定:兩國政府就外交政策進行磋商和協調;在防務政策以及教育和青年問題方面加強合作;為切實貫徹條約,兩國定期舉行首腦會議和部長級會議。《法德合作條約》又稱《法德友好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德合作條約
  • 時間:1963年1月22日
  • 又稱:《愛麗舍宮條約》
  • 國家:法德雙方
這個條約在戴高樂眼裡,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它可以成為同美國抗衡的重要武器。條約使法國和聯邦德國的關係發展到一個新高度,標誌著“法德軸心”的形成。在“法德軸心”中,法國充當政治領袖,德國提供經濟後盾。這樣既可利用法國在政治上戰勝國的優勢地位,抑制聯邦德國重新稱霸歐洲;又可利用聯邦德國明顯的經濟優勢,以增強聯合起來的西歐的實力抗衡美國,因而條約對於促進西歐聯合具有重要的歷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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