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管理

上個世紀60年代,哈羅德·孔茨首次提出了“管理理論的叢林”說法。他對現代管理理論中的各種學派加以分類,發表《管理理論叢林》論文,概括出六個有代表性的管理理論學派。1980年孔茨又撰文《再論管理理論叢林》,把流行的管理理論學派劃分為十一大學派,並分析了學派林立的原因。由此,孔茨又被稱為 “穿梭在管理叢林中的遊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商管理
  • 第一條:概念
  • 第二條:創建
  • 第三條: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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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然而,到了21世紀,管理學又重新面臨了一個新的挑戰:隨著市場經濟法制化的越加發展,對於管理學與法學在理念與技術層面的結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催生了中國“法商管理(Law and Business Management)”概念的提出。
1996年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正式成立,多年後管理學界也許會牢記這一時刻,因為在孫選中院長的帶領下,一群兢兢業業的管理學學者經過14年的辛勤耕耘和默默的研究,終於在2010年11月正式提出了“法商管理”的概念,這也標誌著法商管理學派的成立。甫一開始,提出的並不是法商管理,而是法商結合,後來在思考法商結合如何落地的問題。法和商的結合應該落實到一種思維方式和解決問題方法層面才有意義。為此,在法商結合的基礎上,提出法商管理的概念。
理解法商管理,首先要認識到法商管理是一個複合的概念,是由三個子概念組成。第一個子概念是管理,管理是目的和手段,其涵義在於說明法商管理是要落實到具體的手段上,而且明確規定了他的學科歸屬應該是管理學。第二個子概念就是商,商在這裡把它理解為企業組織的經營活動,也可以理解為商事,在法商管理概念中它是管理的對象。第三個子概念是法,這裡的法主要指與企業商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集合。法商管理經過這樣的剖析,其概念和內涵應該是比較清晰和深刻的。以上是關於法商管理概念的演進和解讀。

創建

斯蒂格勒在談到法律的經濟學概念時指出“法律如同其他社會制度,在經濟學家的視野中,是社會生活組織的工具”。在法商管理學派創建的技術路線選擇上,採取嵌入式構建模式,即沿著管理過程學派確立的管理職能維度和企業流程維度展開,將法律因素嵌入管理框架之中,這是創建法商管理學派現實可行的技術路線。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法治經濟,其中蘊涵著法商管理的內在需求,法商管理概念的提出和法商管理學派的創建具有十分廣闊的發展前景

教育問題

問題之一:法商管理時代。一個新思想、新理論的產生一定是時代的產物,與時代需求密切結合。法商管理思想產生的時代背景是,中國經濟發展從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管理從經驗向實踐轉變,經濟活動區域從本土向全球轉變,經濟活動從整合資源向整合制度轉變。但在轉變過程中,也面臨新的挑戰,如必須變革傳統管理。怎么變革傳統的管理?可以從法商管理入手。
問題之二:法商管理領域。它的研究領域是什麼?現在我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公司治理問題。很多企業在經營上出現的問題,不是因為組織管理能力,而是因為公司治理能力出現問題。傳統的管理更多的是資源管理。我們還不太適應契約管理。我們熟悉的是競爭市場,但我們缺乏把控標準。我們忽視了任何一項經濟方式都潛存很大法律風險。總之,我們熟悉的是組織管理、競爭市場和商業風險,但缺乏認知的是公司治理、契約管理和法律風險。從法律角度來探索這些問題,就是法商管理研究的領域。
問題之三:法商管理學科。在這樣的一種背景和研究過程中,能不能產生新的學科,暫且稱之為法商管理學科。談到學科,就要談怎么建立學科體系。下面這些問題需要思考與探索:一是知識的結合。商學知識和法學知識如何結合?二是思維的結合。在商學知識里更強調追求效率,而在法學知識里更強調追求公平。效率與公平怎么結合?三是文化的結合。商業運行有商業的規則和文化,法律也有其活動方式和特定的文化。商業強調的是經商智慧,法律強調的是法律精神。這兩者怎么結合?為此,就面臨一個新問題:怎么構建法商管理學科?
問題之四:法商管理教育。法商管理應該傳什麼道?傳統管理傳的是商道,而法商管理更注重商道中的法治。法商管理應該授什麼業?中國市場經濟在法治發展過程中還存在很大缺失,即怎樣去經營和做好法人。世界上成功的經營人士有兩類:商人和組織化經營者。世界上做商人最成功的有兩個國家和民族:以色列與猶太人和中國與華商。組織化經營者也有兩個:德國和日本。如果我們深究其背後的原因時會發現,組織化經營者善於經營法人組織、公司組織。授業就是,我們培養的人才不僅要做好商人,而且要經營好組織,做好法人。法商管理應該解什麼惑?傳統管理解的是商道之惑,而法商管理解的是什麼惑呢?這些問題都需要去探討。
問題之五:法商管理學派。在這樣一種體系中,能不能創立獨特的學派?這個學派有其特定的內涵來支撐:有學術共同體、學科本身有實力和形成獨特的學派範式。要真正建立起具有法商管理特色的學派,需要業界人士共同去奮鬥。

必要性

第一、從管理學歷史演進的緯度所進行的分析
在管理學發展中有一個著名的人物,就是孔茨,他在60年代和80年代兩次就管理學派的演進作了分析,他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管理理論蓬勃發展的現象概括為管理理論發展的叢林階段,並歸納出11個主要的管理學派。通過研究孔茨的思想,我們認為其有一定的道理,經過進一步分析我們認為這11個管理學派可以劃分為兩個類型。一個類型是純粹的管理學派,比如說管理過程學派、經驗學派、經理角色學派等等,原因是這些學派基本上是在已有管理學知識體系框架內發展和完善。另一類是學科綜合類管理學派,比較典型得有社會系統學派、人際關係學派、群體行為學派等,這類管理學派要么直接來源於其他相關學科,要么是將其他相關學科的因素嵌入管理學中形成的。經過分析可以得到這樣的幾點認識:一是管理是以人為中心,而人的社會屬性決定了對人的管理也必須採用綜合的方法才能奏效,因此從不同學科視角探討管理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從這個意義上看,眾多管理學派的出現有其歷史必然性。二是管理離不開特定的時空條件,並隨著時代和社會的發展不斷地豐富和完善,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管理學與不同學科的交叉、引進和融合是符合管理學科發展規律的。三是作為實踐性強的管理學,其發展應該遵循問題導向原則,即應該適應社會經濟生活對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不斷推進和完善管理理論。四是儘管學術界對管理學派林立的現象有不同評價,但管理學派的發展促進了管理學的發展和繁榮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沒有學派就不會有理論的原創性,也不可能有學術思想的交鋒和學術爭鳴,因此學派是推進學科發展的動力之一。以上分析為法商管理學派的提出奠定了邏輯基礎,為此我們認為:既然諸多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因素可以融入管理學,進而形成不同的管理學派,那么完全有理由將與管理具有重要相關性的法律要素引入管理理論框架中,進而創建法商管理學派。
第二、從社會經濟生活的現實需要的維度所進行的分析
郭重慶院士在談到管理學科發展中指出“中國管理科學應從對外來管理文化‘照著講’的階段, 走向‘接著講’的階段。要接著中國傳統文化講; 接著西方管理科學講; 接著中國近現代管理實踐講”。筆者認為,我們提出創建法商管理學派屬於“接著中國現代管理實踐講”的範疇。中國現代管理實踐具有什麼特點呢?那就是,首先中國企業正面對越來越嚴酷的國際競爭的挑戰,這種挑戰在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時常常表現得尤為突出,遇到的最主要陷阱和障礙不是來自經營層面,而是來自因為不熟悉相關國家的法律規範而招致的損失。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TCL在法國所進行的併購活動,有上汽在韓國雙龍遇到的勞資糾紛。從中可以看出,法商管理的視角是中國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必要條件和現實需求。其次,從提高中國企業內部管理效率的角度分析也有現實需要,按照企業生產活動流程分析,從產品研發、原材料採購供應、製造過程、乃至將產品推向市場直到售後服務無一不涉及法律規範問題,如價格、契約、稅收、智慧財產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問題。面對上述需要,既不能忽略管理實踐的客觀要求,也不能沿用以往管理、法律兩個學科各自不同軌道發展的思路,而必須採取問題導向,進行學科的交叉與融合。由此可見從滿足中國企業發展的現實需要出發,創建法商管理學派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樹立法商管理的思想理念,有助於企業在經營決策中從雙重視角分析問題,比如在作出購併決策時,不僅要從經濟效益上進行評價,通過財務分析得出經濟上是否可行的結論,還要從法律的視角分析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第三、從法律和管理學科比較的緯度所進行的分析
法律與管理兩個學科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存在著諸多的異同點,比如兩者的相同點表現在都是以人和事為中心的,都是通過規範的制定和實施追求組織的有序化,當然也有不同點,主要體現在法律以公平和正義為宗旨,而管理則強調效率。限於篇幅這裡僅在行為規範的範疇作簡要的比較分析。法律規範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系統,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所及的範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法律規範具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不同規範之間有緊密的聯繫,不同法律部門和法律制度構成緊密聯繫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製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等級的規範檔案之間有嚴格的效力從屬關係。管理當然也通過制定規範實現組織的有序化運作。但是較法律規範而言,其規範針對具體組織和人的行為,雖然也要組織中的人必須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當然,一個高效管理的組織,其管理規範也應該具有完整結構,形成層次分明的規範系統。上述分析對法商管理研究具有啟發性,具體體現在:當我們制定企業管理制度和規範時,應該儘可能地參考已有法律規範,以法律條款作為上位為標準,使制定的管理制度規範不僅能夠適應具體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時又符合相關法律的一般要求。將法律規範作為參照標準,不僅可以提高制定企業制度規範的效率,同時也有助於減少企業管理規範實施過程中因為與法律規範不一致帶來的風險。比如人力資源部門制定的職工招聘、錄用、管理、辭退等制度都應該符合勞動契約法的基本規定。在者,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將企業層面的管理規範看作是法律規範的延伸和細化,從而使法律對企業管理的思想得到具體體現。

代表人物

孫選中

孫選中(Sun Xuan Zhong)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際交流促進協會常務理事,中國高等商科教育學會理事,北京高校管理學會理事,中國拍賣協會法律委員會委員,兼任一些企業及政府的高級管理顧問。
主要教學研究與管理諮詢方向:市場行銷管理與策劃、戰略管理、企業制度與組織。其中,“現代企業競爭理論與戰略”、“企業價值創新戰略”、“企業文化戰略”處於該研究領域前列。已經出版專著、譯著教材7部,在《經濟管理》、《中外管理》、《企業管理》、《市場行銷》、《工業企業管理》、《管理科學》、《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權威報刊上發表各類論文、評論等文章80多篇,許多論文都被多次轉載。接受過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北京電視台、《經理人》、《環球財經》、《新遠見》等媒體專訪40多次。其中,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等做的“東芝筆記本事件”、“我國是否應發展家用轎車”、“世界名牌大學”、“城市形象與企業品牌”等節目引起社會很大反響。曾主持或參與了一些大中型企業及政府的發展戰略規劃,如四川長虹集團、青島啤酒集團、江西銅業集團、豐滿發電廠、紅河集團等;並就企業和社會關心關注的一些問題在全國30多個城市或地區的企業和機關單位進行專題演講,反響強烈,深受歡迎。

柴小青

柴小青(Chai Xiao Qing)教授,南京理工大學工學博士(系統工程於管理科學專業)。曾任華北工學院(現中北大學)經濟管理系主任。現任中國商業經濟學會理事、中國城市經濟學會理事、北京市商業經濟學會副秘書長、中國系統工程學會決策科學專業委員會委員、澳門(亞洲)國際公開大學客座教授、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行政總監資質評價與培訓》項目專家、中國商業聯合會《全國店長任職資格培訓》首席講師、北京市《大中型企業領導人高級工商管理培訓》資格教師。2000年入選“北京市跨世紀優秀人才工程”,榮獲2004—2005學年“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稱號”。
主要研究領域:工商管理、管理經濟學、流通經濟理論及其套用。現實問題研究的重點是:商業規劃、零售業國際比較、商業地產開發、現代服務管理等。
主要代表作:專著《現代服務管理》(企業管理出版社2002年)、編著《服務管理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參編《商業企業管理概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年)、參編《管理案例庫教程》(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04年)。
承擔和參與省部級軟科學研究項目五項。獲省級軟科學二等獎、三等獎各一項,兵器工業總公司優秀論文一等獎一項。編著的《服務管理教程》一書被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評為2004年度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主持和參與完成北京市商業利用外資規劃、消費類電子商務發展預測、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場現狀調查及發展對策、安徽省淮南市商業網點規劃等課題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主管部門採用。為中國泛海集團、七彩雲南集團公司、香港新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日合資環捷物流公司、中國東方地球物理公司(BGP)、北京馳躍翔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商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等提供管理諮詢和培訓

孫忠群

孫忠群(Sun Zhong Qun)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研究所副所長,碩士生導師;2002-2003年度“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學獎”,2005-2006年度“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2007-2008年度“中國政法大學師德先進個人”。
主要研究領域:主要講授市場行銷管理、國際市場行銷、企業戰略管理、管理學原理等課程。研究領域包括市場行銷調研、企業戰略分析、國際行銷戰略、現代服務行銷等。
主要科研成果:已經出版《國際行銷精要》、《國際行銷學》、《行銷調研:理論與實務》、《管理原理》等專著、教材10餘部;在《當代經濟科學》、《商業研究》、《商界導刊》等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參與主持“211工程”三期重點建設項目“風險與機遇: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等課題;主持建設精品課程《市場行銷管理》;多項研究成果參加MRCC等國際學術交流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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