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民商經濟法學院是在整合學校原有法學機構基礎上,於2013年6月組建的法學教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 創辦時間:2013年6月
  • 學校類型:文科
  • 所屬地區:中國河南
  • 現任校長尹西明
學院簡介,師資力量,現任領導,學科配置,法學,智慧財產權,

學院簡介

民商經濟法學院是學校在整合法學學科優勢資源的基礎上,於2013年6月組建成立的教學科研機構。內設黨政辦公室、團總支、教學辦公室三個機構,民商法、經濟法、經濟法基礎、智慧財產權法四個教研室,智慧財產權法、環境資源能源法等研究中心。主要承擔民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經濟法概論、智慧財產權法學、環境資源能源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等學科的教研任務。其中,民商法學為河南省重點學科,《商法》課程為河南省精品課程。
學院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學術活動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學習生活豐富多彩,促進了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使新一代大學生的精神風貌得到充分展現。
新成立的民商經濟法學院按照“以學生為本、以教師為體、以學術為魂”的指導思想,全面規劃和開展各項中心工作,力爭將學院建成高品質、創新型的學院。

師資力量

學院現有教職工76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7人、講師22人,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或在讀博士17人、具有碩士學位45人,師資力量雄厚。近年來,分別在《法學研究》、《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政法論壇》、《法商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等刊物上發表論文500餘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等出版著作和教材150餘部、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5項、省部級科研項目50餘項、廳級科研項目200餘項,科研成果豐碩。

現任領導

謝安映
職務:黨總支書記
分管工作:黨總支全面工作

陳曉景
職務:院長
分管工作:行政全面工作

丁勇
職務:黨總支副書記
分管工作:學生工作、工會、宣傳

毛立新
職務:副院長
分管工作:本科生教學、研究生教學、財務

向賢敏
職務:副院長
分管工作:學科建設

張良
職務:副院長
分管工作:行政、科研

學科配置

學院現有法學和智慧財產權法學兩個本科專業,同時擁有民商法和經濟法兩個碩士點。學院將依託學校經濟學、管理學的學科優勢,按照“以學生為本、以教師為體、以學術為魂”的建院指導思想,努力推進教學改革和科研創新,使法學專業本科培養的人才既具有法學專業基礎知識,又具有一定的經濟學、管理學知識,同時具有深厚的民商法和經濟法專業知識;使智慧財產權法專業本科培養的人才既具有法學專業基礎知識,又具有一定的經濟學、管理學知識,同時具有深厚的智慧財產權法專業知識。學生畢業後,可以在司法機關、專利機關、律師事務所、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各種企業等單位從事法律事務和智慧財產權事務工作。

法學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所屬學科:法學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法治建設需要,基礎紮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的法學研究能力,畢業後能夠在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其他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套用型高級法律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主要向學生傳授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著重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和綜合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的知識和能力:
1. 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
2. 具有良好的法律詮釋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維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調查、取證等獲取法律事實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
6. 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法學研究能力。
7. 熟練掌握一門外語。
主幹學科:法學
核心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大、勞動法、環境與自然資源法、智慧財產權法。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1. 課內試驗:包括模擬法庭演練、案例分析、法律論辯、計算機操作等;
2. 課外實踐:包括社會調查、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畢業實習等。
培養模式:錄取新生按一定比例隨機分配到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或刑事司法學院,一、二年級基礎課打通,按大類培養,從三年級開始學生選擇專業方向(方向模組)、選擇學院。

智慧財產權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所屬學科:法學
培養目標:智慧財產權法專業培養的人才既具有普通高校法律專業基礎知識,又具有較高的智慧財產權專門學科知識,畢業後能在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律師事務所、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專門的智慧財產權事務機構從事工作,也能在公、檢、法等部門從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司法審判及其他法律事務,或者在著作權局、商標局、專利局、科技局、跨國公司、大中型企業等部門從事智慧財產權管理事務,從而成為從事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專門人才。具體培養目標:第一,掌握智慧財產權法理論知識、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基礎知識,具有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智慧財產權代理等技能,具備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的操作能力,具有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和輔助進行訴訟的能力等。第二,具有比較紮實的外語、計算機知識及較強的套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基本理論知識;具有較寬的知識面以及向專業知識深度和廣度發展的基本能力。
主要課程:本專業將在傳統法學專業主幹課程的基礎上,突出智慧財產權法的特點,開設的課程主要有:學科基礎課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總論、分論)、刑法學(總論、分論)、商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專業課包括智慧財產權總論、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商業秘密法、競爭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法;專業選修課包括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專利文獻檢索、法律英語、專業英語、智慧財產權管理、智慧財產權代理實務、網路著作權保護、植物新品種保護、WTO法、專業導論與學科前沿、律師智慧財產權代理實務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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