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關於做好二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
- 發文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 號:石政辦函[2004]112號
- 發布日期:20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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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做好二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意見的通知
執行日期:2004-9-13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檔案內容
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做好二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
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按照《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教語用[2001]3號)要求,石家莊市的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搞好我省二類城市(省會城市以外的設區市)和三類城市(縣城)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和評估要求
(一)工作目標
2010年以前初步普及國語,基本規範漢字的社會套用。
(二)評估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是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一項基本措施,是城市兩個文明建設的客觀需要,有利於推進語言文字套用的依法管理和城市文化建設;有利於提高城市居民的整體素質和語言文字套用規範化意識;有利於樹立城市良好形象,營造擴大開放、加快現代化建設進程的良好環境;有利於帶動周邊地區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二、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納入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安排,並在經費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充分發揮管理監督和組織協調作用,認真研究制定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規劃和工作方案,落實黨政機關特別是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委員單位及基層單位的責任。有關部門和行業系統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語言文字工作。
2、突出重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要以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和主要公共服務行業四個領域為重點。其中,公共服務行業領域要以商業、郵政、通信、文化、鐵路、交通、民航、旅遊、銀行、保險、醫院為重點。在推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中,要加大重點領域的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教育的基礎作用、國家公務員的帶頭作用、新聞媒體的示範作用和主要公共服務行業的視窗作用,提高用語用字規範化水平,帶動和影響全社會用語用字的規範化工作。要著眼於“初步普及”和“基本規範”的目標,以宣傳教育為主,加強引導。通過創建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街道、示範單位和評選語言文字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等辦法,創造性地推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水平。
3、注重實效,抓好制度建設。開展語言文字工作評估
要著眼於制度建設,立足於提高人們的語言文字套用規範化意識。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地區和行業系統的工作基礎和條件進行分類指導,採取積極、穩妥地步驟,分步推進,如期達標。在創建中國小普及國語達標縣過程中,要結合二、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行兩項達標一齊抓。通過評估,切實加強基層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和專兼職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忌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以保證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實施步驟
設區市城市市區為二類城市,應在2005年左右基本完成評估工作;縣級市的城區、縣城所在城鎮為三類城市,應在2010年之前基本完成評估工作。2006年底以前,要分期分批完成10個二類城市的評估工作。承德市、秦皇島市、唐山市、廊坊市原則上在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評估工作;張家口市、保定市、滄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鄲市原則上在2006年底以前基本完成評估工作。三類城市的評估工作原則上在2010年以前基本完成,具體評估計畫由各市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制定。
三、組織工作
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要求,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實行分級組織、屬地管理、分工負責的體制。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全省城市評估工作的規劃協調,並對二類城市直接組織評估;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對三類城市的評估。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
會將採取審核資料、實地抽查、委派觀察員等方式對三類城市的評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二、三類城市評估認定結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