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瓚之

沈瓚之。瓚之,齊吳興武康(今屬浙江)人。

基本介紹

  • 本名:沈瓚之
  • 所處時代:齊
  • 出生地:吳興武康
  • 主要成就:廉吏
文獻記載,堅守清名,

文獻記載

《南史·沈瓚之傳》載:“性疏直,在縣(按:指丹徒縣)自以清廉不事左右(指皇帝身邊的官員)。浸潤(指讒言漸積而發生作用)日至,遂系鎖尚方(主管皇室用物的官署)。嘆曰:‘一見天子足矣!’上(指齊高帝)召問之曰:‘復欲何陳?’答曰:‘臣坐清,所以獲罪。’上曰:‘清何以獲罪?’曰:‘無以奉承要人。’上曰:‘要人為誰?’瓚之以手板四面指曰:‘此赤衣諸賢皆是。若臣得更鳴,必令清譽日至。’瓚之雖危言,上亦不責。後知其無罪,重除丹徒令。入縣界,吏人候之。謂曰:‘我今重來,當以人肝代米,不然清名不立!’”

堅守清名

沈瓚之以清廉“獲罪”,在當時影響很大。同時人吳興主簿丘寂之聽到此事後,嘆曰:“清廉真不可為也!政(正)當處季、孟之間乎?”後一句“處季、孟之間”,以處於春秋魯國季孫氏、孟孫氏之間,比喻不可太清廉,又不可不清廉,應當隨波逐流。可見此事的消極影響。但沈瓚之本人雖因清廉“獲罪”,復職以後仍堅守“清名”,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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