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市司法局

為經濟建設、民主與法制建設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規章,維護國家及社會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汨羅市司法局
  • 設立時間:1981年
  • 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
  • 制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方案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基本簡介

汨羅市司法局是1981年恢復設立的。汨羅市依法治市辦公室設本局內合署辦公。司法行政部門是政法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落實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向廣大民眾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法制宣傳教育和辦理公證、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重要職能,對於維護社會穩定,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建設小康和諧社會,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局內設:辦公室、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工人事股、基層工作股、企業司法股、法律援助中心、政策法規股、公證處、大義律師事務所、羅城法律服務所等股室。
近年來,全局在以局長湛海求同志為首的局黨組正確的領導下,開拓創新,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整體素質,以服務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為廣大人民民眾服務為主題,轉變機關作風為手段,狠抓隊伍建設,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堅決服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大力招商引資。遵循“堅定信念,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原則,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的各項職能,與時俱進,高標準,嚴要求地做好了律師、公證、法律服務、規範法律服務市場、普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基層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為維護我市社會政治持續穩定和經濟快速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責

1、為經濟建設、民主與法制建設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規章,維護國家及社會穩定。
2、根據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制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方案和依法治理普及法律常識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單位、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和整頓,管理全市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監督和指導公證業務活動,管理市公證處。
5、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管理和指導鄉鎮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全面開展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實施司法鑑定。
6、管理市法制教育學校,指導全市法學教育、法學理論和有關人員培訓工作,組織司法考試
7、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普及情況。
9、管理全市司法行政隊伍,指導和監督全市司法行政執法、執紀工作。
10、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鮮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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