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處理和處置

污泥處理和處置,水處理中產生的廢渣的處理和最終安排。廢渣主要有格柵柵渣、沉砂池雜粒、沉澱池污泥和氣浮池浮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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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中產生的廢渣的處理和最終安排。廢渣主要有格柵柵渣、沉砂池雜粒、沉澱池污泥和氣浮池浮渣。  污泥處理  污水廠的柵渣常用破碎機割裂後回入廢水。污水廠污泥因富含有機物常予穩定,方法有生物法(污泥消化、堆肥)、焚燒法和濕氧化法(也稱濕燒法)等。這些方法同時有殺滅病原菌和寄生蟲卵的效果。  污泥含水量常在95%以上。污泥的體積約與其含固(體)率成反比;含固率從5%提高到10%時,體積約減為1/2。為了便於處理和處置,常分三階段減少其含水率,即污泥濃縮、污泥脫水和污泥乾化。 濃縮污泥的含水率常在90%以上,仍為流體。脫水污泥的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已呈固態。用焚燒法處理脫水污泥時,可將部分濕泥乾化為含水率低於10%的粉狀乾泥,可作為園肥出售。消化污泥(見污泥消化)脫水前常先混凝,為降低混凝劑用量,常用廢水淘洗以降低污泥的鹼度。  污泥處置  污水廠污泥經處理後,犁入土壤(肥田)、投海、填地(掩埋)或棄置。濕泥和脫水污泥都可用於肥田。英國有20多個城市用專門設計的車輛,把污泥均勻地施放到田地上並犁入土壤。每年施放的污泥如果平鋪在田地上,厚度在2.3~5.6厘米之間。  英國還盛行污泥投海。在1909年就開始了,直到現在倫敦等城市仍在使用。用管道將濕泥輸送到海濱後,可以用船運到遠離海岸的水域投放。也可以就近排入深水,利用海潮的擴散能力將其稀釋,經長期密切監測,沒有發現不合要求的情況。但是,把廢棄物投放海洋是有爭議的。  棄置和填地在美國比較盛行。棄置指把污泥直接傾倒在廢礦井或窪地。僅適用於消化污泥、有機物少的沉砂池沉渣和污泥焚燒爐灰渣。填地不是簡單的傾倒,常和城市垃圾一起掩埋在土壤中,傾倒之後立即壓實並用泥土覆蓋。掩埋只適用於有合適的土地的場合。位置要恰當,運泥車輛不要穿越人口眾多的城區,不要影響城區的衛生。場地的雨水和下滲水不得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給水處理廠的柵渣和污泥在脫水後常作為一般垃圾予以棄置、掩埋或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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