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殘聯,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殘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殘聯:
殘疾軍人是為國家作出特殊貢獻的優撫對象,是社會殘疾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就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殘疾軍人”是指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並按規定評定了殘疾等級、持有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退役軍人。
二、殘疾軍人除享受國家給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時也應享受當地社會殘疾人的相應待遇。
三、惠及所有殘疾人政策待遇,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應予享受;惠及特定殘疾人的政策待遇(如安裝假肢、配發輪椅車等),按照有關身體殘疾的特殊要求,符合條件的殘疾軍人應予享受。具體辦法由地方民政部門和殘聯制定。
四、各地民政、殘聯部門要密切協作,加強有關政策宣傳,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的相應待遇。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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