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視野下中國反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

比較法視野下中國反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

《比較法視野下中國反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是余高能創作的法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7年9月。

該書試圖通過對中國與當代世界其他主要國家和地區賄賂犯罪刑事立法的比較,結合國際和區際反腐敗公約的內容,總結賄賂犯罪及其立法的共同特點和一般規律,尋求全球反賄賂犯罪的共同話語,同時發掘各國獨具特色的立法例,在此基礎上反觀和審視中國現行反賄賂犯罪的刑事立法,明辨優劣,查漏補缺,為其完善建言獻策。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比較法視野下中國反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
  • 作者:余高能
  • 類別:法學著作
  • 字數:283千字
  • 首版時間:2017年9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對英國、美國、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俄羅斯、日本等國賄賂犯罪從立法分類、犯罪構成、犯罪形態和刑罰處罰等方面做橫向比較,發掘各國獨具特色的立法例,總結賄賂犯罪及其刑事立法的一般規律,尋求全球反賄賂犯罪的共同話語,系統指出中國現行立法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建議。

作品目錄

第一章 中外賄賂犯罪刑事立法概況
第二章 中外賄賂犯罪之立法分類比較
第三章 中外賄賂犯罪之犯罪構成比較
第四章 中外賄賂犯罪之犯罪形態比較
第五章 中外賄賂犯罪之法定刑比較
第六章 中外賄賂犯罪之自首制度比較
第七章 中國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缺陷及其完善
參考文獻

創作背景

賂犯罪自身結構的複雜性及其覆蓋範圍的廣泛性,使得對賄賂犯罪立法格局的全面審視,尤其是針對轉型時期的中國國情制定體系完整、結構嚴謹、內容合理、切實有效的反賄賂犯罪刑事法律,成為無法迴避的重大課題。法律比較的意義絕不止於記錄各國法律制度的異同,它既是深入認識和理解本國法律不可或缺的工具,又能夠為本國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參考與支持。基於此,《比較法視野下中國反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明確提出如下主張:(1)明確賄賂犯罪的分類標準,將賄賂犯罪劃分公務賄賂、選舉賄賂、證人賄賂、商業賄賂以及業務賄賂五大類,並在每一類罪名中設定若干具體罪名形成罪名系列。(2)在中國刑法中區分背職賄賂與履職賄賂,增設賄賂證人罪、證人受賄罪、賄賂選民或代表罪、選民或代表受賄罪、行業受賄罪以及行業行賄罪。(3)整合併簡化單位賄賂犯罪,將現有單位賄賂犯罪罪名分解納入相應的自然人犯罪中。(4)調整法條結構,構建獨立而完整的影響力交罪犯罪。(5)將海外賄賂犯罪單列並增設收受外國人賄賂罪。(6)釐清並充實賄賂犯罪的核心要件,保持各種賄賂犯罪核心構成要件的協調一致,在法條設定上區分基本犯、變形犯和獨立犯以建立構成要件群。(7)明確規定賄賂行為的各種具體情形,對為本人受賄與為第三人受賄、事前賄賂與事後賄賂、作為與不作為、就職前賄賂、現職賄賂與離職後賄賂等做出明確規定,理順邏輯關係,避免產生分歧。(8)不宜將提議或承諾給予或接受賄賂的行為規定為犯罪。(9)不宜將沒有請託的單純基於職務的賄賂規定為犯罪。(10)明確將“對價關係”納入賄賂犯罪的主觀要件中,以對“對價關係”的明知或確信取代“為他人謀取利益”和“利用職務之便”等客觀要件方面的要求。(11)保持各種賄賂犯罪法定刑尺度的內部平衡,消除行賄罪和受賄罪的法定刑數額標準的明顯差異,並使二者法定刑適用的其他情節標準基本對應。(12)在公務受賄罪中設定司法人員受賄的加重條款,並在基本法定刑之外,明確規定受賄罪共同的加重法定刑的具體條件。(13)保持受賄罪與行賄罪特別自首條件的一致性。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比較法視野下中國反賄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
2017年9月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978-7-5203-1039-0

作者簡介

余高能,1970年2月生,陝西佛坪人,現任西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碩士及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比較刑法、刑事立法、賄賂犯罪、行為法和經濟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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